宿城法院主动上门为盲人送去执行款
作者:马志敏 朱来宽 发布时间:2010-08-02 浏览次数:1028
陈大爷和老伴一生生育六个儿女,老伴去世后因其年老体弱且双目失明,一个人独自在养老院生活,其他子女都能尽赡养义务,只有陈二和陈五对老人不闻不问,更不尽任何赡养义务。陈大爷只好将二人告上法庭,经宿城法院判决二人每月月底前分别给付赡养费130元。判决生效后,二人拒不履行义务。经法院强制执行,二人将拖欠的赡养费交到法院。
考虑到申请人陈大爷年事已高且双目失明,从泗阳县到宿迁很不容易,执行人员主动到泗阳县上门将执行款送到陈大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