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文学杂志原副编审、秦淮文化研究者陆拂明,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以著作权受侵犯为由,将《魂断秦淮》编剧邵玉清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此案是南京市首起影视作品著作权官司。
  62岁的陆拂明,从事秦淮文化研究已有20多年。他先后创作出版过《兰舟恋??秦淮八艳?柳如是》、《横波夫人秦淮八艳??顾眉》等长篇小说。他在诉状中称,《魂断秦淮》编剧、江苏省总工会电视剧制作中心主任邵玉清,剽窃了他的小说和剧作大纲。
  现已退休的陆拂明对记者说,1998年初,邵玉清邀请他创作电视剧《秦淮八艳》。不久,邵就让他先写《秦淮八艳》电视剧故事大纲。“1998年夏天,我把近3万字的剧本提纲交给邵玉清。他付给我1500元稿酬预支费。此后,他再也没有和我联系过。”
  2000年,江苏省总工会电视剧制作中心筹拍《秦淮八艳》,将该剧提纲登在报纸上。陆拂明看见后,感觉抄袭了自己的那份剧本提纲。后《秦淮八艳》因故停拍。2001年,剧本被深圳招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100万的价格购得。深圳公司邀请陈道明、何赛飞等著名演员主演,不久拍摄了30集电视剧《魂断秦淮》。
  2002年12月中旬,陆拂明发现电视上播映的《魂断秦淮》,编剧署着邵玉清的名字,而剧中众多内容与他作品基本一致;一年后,他买到了由电视剧改编的《魂断秦淮》一书,署名作者为邵玉清。“该书的内容,与我的小说和剧本提纲,在基本情节、人物形象、故事线索,乃至人名、地名有明显雷同。我找到很多可以告他的证据。”
  对于陆拂明的指责,邵玉清说,自己的作品和陆的作品没有雷同之处,剧中一些情节来自民间传说,根本不是抄袭。他也曾表示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名誉权。
  陆拂明对记者说,南京有很多作家和编剧的作品,被制片方抄袭、剽窃过,但没人告到法院的。“除了自我维权外,我希望更多受侵权的作家和编剧站出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记者 殷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