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与学院的双赢之举??连云港中院与淮海工学院签订教学实习合作协议(图文)
发布时间:2004-05-25 浏览次数:2370
为了逐步建立高校与司法机关合作培养人才的机制,近日,连云港中院和淮海工学院签订了教学实习合作协议。协议确定连云港中院为淮海工学院法学系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并聘请中院张年庚院长为法学系兼职教授、法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淮海工学院则成为连云港中院干警的培训基地,优先为法院安排教学资源,协助中院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
这一举措,既应了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也适应了法院培养高素质法官的要求,实现了法院与学院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这一举措,既应了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也适应了法院培养高素质法官的要求,实现了法院与学院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图为连云港中院张年庚院长与淮海工学院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文章出处: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杨波、刘领(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