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射阳县法院加强对司法辅助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04-05-25 浏览次数:2375
近年来,射阳县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司法辅助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全院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把好关口,公开选拔审判辅助人员。针对审判力量相对不足、影响审判工作进展的现状,该院采取措施,从严要求,适时招收一些司法辅助人员。在速录员、聘任制法警、临时驾驶员等辅助人员的招录工作中,该院坚持向社会公开招考,对报考对象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并严格规范考试程序,对参试人员不仅考查文化、法律知识,还注重考查其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在严格以考试成绩为依据的同时,还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并组织身体检查。对新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测评,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留用,不能胜任的即行停止。由于该院坚持层层淘汰的选拔机制,确保了录用审判辅助人员的质量,绝大部分被录用人员均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岗位职责要求。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辅助人员素质。该院把对辅助人员的管理作为法院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与本院正式干警同等的工作职责要求,实施同样的管理。针对辅助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技能参差不齐的现状,该院专门制定了辅助人员培训计划,按照速录员、聘任制法警和其他辅助人员的不同岗位特点确定了不同的岗位培训内容。首先,规定用人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在辅助人员上岗前,就审判工作方面的相关业务和基本技能、职业道德以及有关保密制度等内容进行专项培训。岗前培训后,还要进行测验与考试,以增强岗前培训效果。其次,在辅助人员中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年初制定辅助人员政治学习计划,年终对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正常组织对辅助人员审判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第三,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不定期组织辅助人员参与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树立岗位能手、业务标兵,倡导辅助人员互助互学,自增压力,不断提高。
三是实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该院按照司法辅助人员的岗位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对速录员采取立案庭负责正常管理,由审判庭临时调用的管理模式,对聘任制法警、临时工驾驶员等分别归口法警队、行政装备科统一管理。该院专门出台《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责任制规定(试行)》,对各类辅助人员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计分标准等作了全面规定。2003年年底,该院对全院司法辅助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和年终考核,评出先进工作者7名,对考评优秀的人员的劳动报酬适当增加,对考评靠后的个别人员扣发部分工资,并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能胜任现任岗位要求的辅助人员进行调岗,调岗后仍不胜任的予以辞退。由于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考核到位、奖惩兑现,极大地增强了在职辅助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也提高了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是严格把好关口,公开选拔审判辅助人员。针对审判力量相对不足、影响审判工作进展的现状,该院采取措施,从严要求,适时招收一些司法辅助人员。在速录员、聘任制法警、临时驾驶员等辅助人员的招录工作中,该院坚持向社会公开招考,对报考对象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并严格规范考试程序,对参试人员不仅考查文化、法律知识,还注重考查其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在严格以考试成绩为依据的同时,还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并组织身体检查。对新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测评,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留用,不能胜任的即行停止。由于该院坚持层层淘汰的选拔机制,确保了录用审判辅助人员的质量,绝大部分被录用人员均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岗位职责要求。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辅助人员素质。该院把对辅助人员的管理作为法院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与本院正式干警同等的工作职责要求,实施同样的管理。针对辅助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技能参差不齐的现状,该院专门制定了辅助人员培训计划,按照速录员、聘任制法警和其他辅助人员的不同岗位特点确定了不同的岗位培训内容。首先,规定用人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在辅助人员上岗前,就审判工作方面的相关业务和基本技能、职业道德以及有关保密制度等内容进行专项培训。岗前培训后,还要进行测验与考试,以增强岗前培训效果。其次,在辅助人员中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年初制定辅助人员政治学习计划,年终对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正常组织对辅助人员审判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第三,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不定期组织辅助人员参与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树立岗位能手、业务标兵,倡导辅助人员互助互学,自增压力,不断提高。
三是实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该院按照司法辅助人员的岗位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对速录员采取立案庭负责正常管理,由审判庭临时调用的管理模式,对聘任制法警、临时工驾驶员等分别归口法警队、行政装备科统一管理。该院专门出台《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责任制规定(试行)》,对各类辅助人员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计分标准等作了全面规定。2003年年底,该院对全院司法辅助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和年终考核,评出先进工作者7名,对考评优秀的人员的劳动报酬适当增加,对考评靠后的个别人员扣发部分工资,并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能胜任现任岗位要求的辅助人员进行调岗,调岗后仍不胜任的予以辞退。由于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考核到位、奖惩兑现,极大地增强了在职辅助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也提高了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文章出处:射阳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射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