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滨湖区法院马山法庭的法官顶着烈日、冒着酷暑走进农村对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成功进行了诉前调解。

 

陈某于201082日来到马山法庭,称其母顾某与其父陈某某在二人协议离婚时书面约定将顾某所拥有的夫妻共同房屋部分归儿子陈某及丈夫陈某某二人所有,同时约定将来若陈某某再婚生子,则其本人所有的该房屋部分归陈某所有,现陈某根据协议内容主张房屋所有故预将陈某某告上法庭。该庭领导得知此事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和化解该类矛盾的重要性、紧迫性,在第一时间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谈,同时发出调解邀请,邀请了辖区司法所及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案的诉前调解。201086,庭长及审判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万丰村村民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诉前调解,通过两名法官大量的法理释明、情理打动,加之司法所、村委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最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多日来的尖锐矛盾,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从而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