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实施四项工程,明确五个目标广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机关”活动
发布时间:2004-05-27 浏览次数:2362
泰州中院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机关”活动,于5月21日召开全市法院“争创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动员大会。全市六个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级法院、海陵区法院、高港区法院的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中院张培成院长作动员报告,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丁巧仁、泰州市委副书记张文国到会作重要讲话。市政协、市人大法工委、市级机关工委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今年,泰州市委部署了开展人民满意机关评选活动,泰州中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并将此次评选活动与法院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紧密结合,提出实施四项工程、明确五个目标予以贯彻落实。
这四项工程是:实施铁案工程,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努力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的形象;实施利民工程,出台并落实50条为民便民利民承诺措施,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实施素质工程,全面启动队伍建设和法院干警教培工作实施方案,打造“精英型”法官队伍;实施廉政工程,实行责任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奖惩人人明确的廉政保障措施,构筑法官廉洁“防火墙”。五个目标是:一是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理念,落实法院工作主题;二是改进机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三是防控违法违纪,确保不出问题;四是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干警学历层次、研究水平在市级机关名列前茅,在全省法院系统走在前列;五是逐年提高满意率,力争每年群众评议满意率同比上升百分之十五。
省高级法院丁巧仁副院长对泰州法院系统的争创活动作了重要指示。他要求泰州法院系统在争创活动中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兴务实求真之风,保持锐意进取的态度,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创新,不断发展,进一步在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机关作风等三个方面作出探索,走在前面,努力开创泰州法院工作新局面。
今年,泰州市委部署了开展人民满意机关评选活动,泰州中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并将此次评选活动与法院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紧密结合,提出实施四项工程、明确五个目标予以贯彻落实。
这四项工程是:实施铁案工程,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努力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的形象;实施利民工程,出台并落实50条为民便民利民承诺措施,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实施素质工程,全面启动队伍建设和法院干警教培工作实施方案,打造“精英型”法官队伍;实施廉政工程,实行责任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奖惩人人明确的廉政保障措施,构筑法官廉洁“防火墙”。五个目标是:一是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理念,落实法院工作主题;二是改进机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三是防控违法违纪,确保不出问题;四是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干警学历层次、研究水平在市级机关名列前茅,在全省法院系统走在前列;五是逐年提高满意率,力争每年群众评议满意率同比上升百分之十五。
省高级法院丁巧仁副院长对泰州法院系统的争创活动作了重要指示。他要求泰州法院系统在争创活动中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兴务实求真之风,保持锐意进取的态度,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创新,不断发展,进一步在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机关作风等三个方面作出探索,走在前面,努力开创泰州法院工作新局面。
文章出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