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结对共建 搭特色平台 送司法锦囊
作者:肖天存 金 峰 石 岩 发布时间:2010-08-16 浏览次数:1326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不断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走出了一条司法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新路子。
该院与辖区14个乡镇、街道签订和谐共创协议,在38个村、社区设立了诉讼服务站,75名法官成为驻村(社区)指导法官,并增设了16个巡回审判点。与此同时,该院还与交巡警大队、司法局、卫生局等多家单位创建联动平台,联手化解矛盾纠纷,把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和老百姓生活的点点滴滴。
一年来,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发出38份司法建议,条条被采纳,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金点子,被誉为“司法锦囊”。
14个共建单位合力压降纠纷
代表点评
常州市人大代表、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武进法院用合作共赢的理念推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用体贴入微的便民服务把司法的触角深入到企业和百姓生活中,既解决了诉争的实际问题,又解决了群众的思想问题,顺应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时代要求。
在政平村的诉讼服务站,村民们道出了原委。原来,上世纪九十年代,邻村陆某耕种了张家村的抛荒田,张家村村民小组与陆某签订了承包合同协议,17户村民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承包年限至2027年。但现在双方为粮食直补款归属以及是否提高上交款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何纪华介绍了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政策后,提出了调处方案:陆某不享受国家粮食直补款,由村民小组领取后再分配,同时鉴于承包种植的是经济作物,适当提高上交款;上交款由陆某与村民小组每年结算一次,款项由村民小组统一处理;合同期限按原合同执行。对于这一方案,双方都非常乐意接受,一场因土地承包而引发的纠纷很快化解。
不出村就可以得到司法服务,不起诉就可以解决矛盾纠纷。这是武进法院与基层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
2008年下半年开始,武进法院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调研,针对90%以上的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提出抓基层、强基础、建网络的工作思路,并与奔牛镇结对开展和谐共创活动,组织法官走进乡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该镇各类案件由共创前同期的589件降至412件,降幅达31%。
今年,武进法院起草《关于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区委、区政府文件形式下发至区各机关、乡镇,将司法审判与基层组织联动,合力化解纠纷的做法拓展到全区范围。目前,武进法院与辖区14个乡镇、街道签订了和谐共创协议,在38个村、社区设立了诉讼服务站,75名法官成为驻村(社区)指导法官,并增设了16个巡回审判点。
据了解,自今年全面开展和谐乡镇共创活动以来,全区矛盾纠纷调处率、调处成功率、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调处工作的满意率持续上升,群体性事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同期相对下降。与此同时,武进法院结束了多年来收案数一直持续上升的势头,民商事收案首次出现相对下降趋势。
18个特色平台助推社会和谐
代表点评
江苏省人大代表、常州市武进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徐伟南:武进法院积极搭建工作平台,让法官走到田间地头,走进厂房车间,了解企业和群众的需求,确保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找到了司法切入社会管理的良方。
“没想到不到一星期就拿到了赔偿款,感谢法庭为我做出的努力。”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吴某拿到11万元赔偿款时喜出望外,逢人便夸武进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
近年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数量大幅增长,在民事案件中的比例超过30%,成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一大类。由于法院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的工作缺乏衔接,审理周期长、调解率偏低、执行难以到位等问题始终困扰着法院。对此,武进法院从搭建工作平台入手,在武进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设立了常驻式巡回法庭,包括3名法官在内的8名工作人员驻点办公,提供立案、调解、审理等一站式服务。他们还联合武进公安局、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出台《关于建立涉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强化了与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在处理纠纷各个节点上的协作配合,大大改变了以往保险公司到庭参加诉讼率低、调解率低的局面。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虽然只有4个多月,但成绩喜人,调撤率达到了86.69%,平均审理周期不到15天,调解结案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100%,当事人的诉累明显减轻……今年6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专刊加编者按的形式在全省法院推广武进的这一做法。
类似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这样的工作平台,武进法院已搭建了18个。
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武进法院联合区人保局、司法局、总工会等多家单位,成立了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联席会议”,协调化解重大劳动争议纠纷。
此外,武进法院还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会建设的多个领域,先后与农工办、妇联、消费者协会、卫生局等制定了联动工作意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消费者保护、医疗等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动与人民银行对接,定期将部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和被执行单位纳入赖账户黑名单,在银行征信系统中降低其信用等级,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这一系列工作平台,拓展了法院工作的社会空间,让更多的力量参与纠纷的解决,成为司法职能对接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动实践。
38个司法锦囊激活管理创新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才平:武进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用司法的独特目光审视社会管理活动和企业生产经管活动,不断用司法的锦囊妙计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更高层次、更高境界的司法。
笔者在武进法院采访时目睹了一场“我为社会管理创新献一计”研讨活动。“巡回审判的法官不仅要会讲法律,还要会讲情、讲理”,“缓刑少年犯帮教基地,可以考虑在社区设点”,“司法建议,应避免重发送而轻反馈的倾向”……法官们纷纷出谋划策,场面十分热烈。这是该院立足审判、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
不久前,武进供电公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费抄表、核算、收费管理规定》,并下发至下属各部门和供电所,对电费抄表、核算、收费予以了严格规范。这个规范的出台,源自武进法院的一项司法建议。
“我们在审理两起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了这个问题。”武进法院刑庭法官吴文亮介绍说。
从事农村电工工作的被告人苏某和蒋某,利用电力抄表、收费等职务便利,采用篡改用户数据、私开作废电费发票、收不入账等手段,侵吞本单位电费,在五年时间内侵吞电费26万元……法官在调查中发现,武进供电公司在电费抄表、收费过程中存在电费抄收不规范、营业管理环节脱节、缺乏必要监管等工作漏洞。
为此,武进法院向该公司发出三点司法建议,希望他们及时整改,对电费抄表、核算、收费事宜予以规范。法院的司法建议引起了该电力公司的高度重视。该公司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对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清查整顿,制定整改措施。改变原农村电工一个人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抄表、收费、业务扩充的管理模式,实行同一区域抄表、收费、业务管理的相互监督,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
2009年5月至今,武进法院结合办案共发出38份司法建议。这38份司法建议全部被采纳,成为推进当地社会管理创新的好帮手。
此外,武进法院每年还编发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年度报告、涉法涉诉情况调查报告等,充分发挥法院的信息资源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防范市场风险的有效预警,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指引,放大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