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法院:司法民主芬芳满秦淮
作者:韩 勇 孙雪颖 发布时间:2010-08-19 浏览次数:1318
8月4日,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作出批示:“秦淮区法院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措施务实,成效显著。望认真总结,全面推广,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系统司法民主建设水平。”
开门纳谏,邀请各界代表走进法院;公开审判,欢迎各行人士监督庭审;吸纳民意,陪审陪执力促司法公正;诉调对接,构建纠纷多元协调网络……这是南京市秦淮法院司法民主工作的缩略图,也是该院民意融入司法的重要呈现。
近年来,秦淮法院不断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广泛吸引社会主体和资源力量有序参与司法活动,促进矛盾纠纷司法调控与社会多元调控的无缝对接与有效聚合,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至2010年,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省优秀法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主动征询快速反馈 构建民意吸纳长效机制
为了准确把握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该院不断探索,打造更为便捷和有效的民意吸纳平台。一是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和召开座谈会,诚恳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发挥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立案大厅设立意见簿、意见箱,公布专门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听取群众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群众对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有意见的,主动上门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增加和谐因素。三是推行当事人案件评价制度。在案件审理环节,注意倾听当事人对司法行为和程序的反应;在案件结束后,追踪法院工作的后续影响,将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有效评价记录在案,主动追根溯源,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今年以来,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有效点评和需求共计123条,经过解读和提炼整理出有效建议37条,已经逐步在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加以吸纳。通过集中民意民智,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了司法公正透明高效。
同责同权确保实效 打造陪审员履职长效机制
该院一直特别注重维护陪审员的参与意识,为他们依法履行职务创造尽量好的条件和环境。一是提高陪审员参审率。对法律许可陪审员参审的普通程序案件,均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将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次数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同时要求法官、书记员对陪审员给予充分的尊重和支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提高参审实效。合议庭评议要求陪审员必须独立发表意见,一旦法官和陪审员意见分歧,主审法官必须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判决阶段,陪审员可列席审委会,充分保障陪审员履职期间与审判员“同责同权”。三是扩大参审范围。注重发挥陪审员五员合一作用(审判员、执行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将陪审案件的范围扩大到诉前调解、行政案件、涉诉信访以及部分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依托陪审员的亲民优势和专业特长,妥善化解纠纷。
据统计,近年来该院陪审员参审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每年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听证、信访接待均在900件(次)左右,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同时以普通公民参与司法来对抗司法的专断,有效促进了司法的公开透明。
倾听民愿服务民众 推动法官联络员工作发展
该院坚持“司法为民、成果惠民”的人本理念,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创设法官联络员制度,将全院52名法官定点定人安排到全区47个社区(村)担任法官联络员,在此基础上,该院进一步创新举措。一是丰富工作内涵,创新审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的工作模式,要求法官联络员每周至少现场开展一次法律服务,并开通24小时联络热线电话,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对民调组织调解有困难的纠纷进行现场调处。二是延伸工作广度,在辖区内各社区设立“法官社区联络点”,由法官联络员定期到社区、企业,和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深入交流,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群众对法院审执工作的期待、对司法便民工作的要求以及对法官和工作人员司法作风的反映等等。三是创新工作模式,联合区工会、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调解网络,实行信息共享,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司法调解的工作合力,打造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平台。
今年以来,该院法官联络员走访社区、企业180余人次,开设法制课堂9场次,接待群众350余人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调处诉外纠纷50多起,一方面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稳定;一方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了解民生民愿,为服务民众奠定基础。
更新思路整合资源 构建科学诉调对接制度
该院积极探索新时期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将审判力量与化解矛盾的社会力量有机结合,提升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一是把好诉调对接初始关。2009年9月,该院增设诉前调解室,聘请3名专门调解员对简易民事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尽可能使争议化解在诉前。截至目前,已成功调处各类纠纷近600件。二是强化专门领域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老年法庭、少年法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等特色品牌作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特邀咨审员及社区主任参与纠纷调解,联合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简单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在社区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等方式,促进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实现司法审判与民间调解的有机结合。三是打造诉调对接新平台。在街道成立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先后在区工会、信访、妇联、交警等部门设立专门调处中心,委派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员,负责指导、联络等日常性工作,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针对性。通过整合院内外资源,配强调处力量,注重调处合作,让诉调对接机制成为消弭纠纷的有效屏障,今年上半年,该院案件调解率达64.1%,比去年底提高了7个百分点,让纠纷消融在法庭之外,有效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