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湖法院协助在湖打工受伤的安徽籍民工程某维权,为其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送款上门等司法服务。经该院积极协调,被告雇主李某在立案当日即向程某支付了4000多元医药费用,第二日便主动履行了5万元赔偿义务。图为该院法官将5万元赔偿款送至程某租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