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四年诉累 法官巡回调解化解纠纷
作者:郑菊 黄小芳 发布时间:2010-08-25 浏览次数:1052
2006年12月,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在被告徐州市贾汪区某医院治疗,手术导致右手臂桡神经损伤,后进行二次手术治疗。
为进一步加强调解力度,该院民庭庭长阚宗杰及法官黄小芳开车载着原告王某前往被告某医院办公室,组织原告与被告院长面对面,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原被告终于能够互谅互让,双方以5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医疗事故所致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其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