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1-17 浏览次数:103486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7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夏道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省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260045件,其中新收1978667件,同比分别上升4.34%和7.99%;审执结1987489件,同比上升6.73%;法官人均结案295.4件,同比增加25.4件。
一、积极打造法治高地,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扎实推进南京法治园区建设,推动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含金量”。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54421件,标的额2082.3亿元。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审慎运用司法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甄别纠正涉民营企业错案,苏州中院对倪菊葆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启动再审,依法认定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开展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921件,执行到位6.6亿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破产处置省级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率先实现破产管理人协会省市全覆盖;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促进161家企业起死回生;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建立简易破产案件快审机制,全面推广“执转破”工作机制,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审结破产案件2889件,化解债权920亿元,安置职工36119人,盘活土地房产2616万平方米。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会上,南京中院作为“执行合同”评价指标唯一代表单位介绍经验。
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定36条保护措施,出台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量刑指引,创新审理机制和裁判方式,推动提升高质量发展“含新量”。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255件,2个案例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部30件典型案例集。依法及时运用行为保全措施,制止侵权行为持续进行;对重复、恶意侵权等行为,综合运用惩罚性赔偿、从业禁止、失信惩戒等手段加大惩罚力度,让侵权人付出高昂代价。在“小米”商标被侵权案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500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审结“花千骨”游戏作品侵权案,在国内首次判决保护游戏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促进网游产业健康发展。
打造生态司法“江苏样本”。践行“两山”理念,服务绿色发展,根据我省生态功能区划分,在全国率先建立“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推动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323件,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批中国环境司法十大案例。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跨区划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设立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精心保护我省唯一的世界自然遗产。全面推广“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新型赔偿方式,在全国率先设立海洋牧场司法执行基地,创立长江新济洲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修复基地,打造恢复性司法实践平台。与沪浙皖高院建立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联合发布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的第一案,在全国首次判决鳗鱼苗收购者、贩卖者与非法捕捞者承担连带责任,从源头上切断非法利益链,央视等40多家媒体直播庭审;在高邮湖现场审判特大电捕鱼案,农业农村部组织21个省200多位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并集中销毁非法捕捞器材,促进了环境司法与执法的有效互动。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开放强省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首次发布中英文涉外商事审判白皮书,公正高效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一审审结相关案件1959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556件。去年12月6日,南京海事法院及其4个派出法庭揭牌运行,成立当月即受理案件104件。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设立专门审判机构方案,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地法院出台服务保障具体措施。最高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江苏基地揭牌运行,对6个国家和澳门地区34名法官进行培训,江苏法院对外交流合作空间更加广阔。
依法维护金融安全。出台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指导意见,依法否定高利转贷、职业放贷行为效力,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一审审结金融、民间借贷案件253439件,标的额1776.8亿元。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防范房地产、金融不良债权等案件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传递。参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集中复查清理网络仲裁裁决执行案件26361件,促进市场风险出清。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110973件,执行到位341.1亿元。妥善审理“钱宝”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有序推进财产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利益损失。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党政机构改革和“不见面”审批,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审审结行政案件15358件。省法院行政审判年报得到省委肯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年报意见建议。常州、盐城、镇江等地法院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培训,对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形成共识,促进执法与司法尺度统一。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让老百姓“告官又见官”,让行政负责人“出庭又出声”,通过协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875件。
二、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扎实推进平安江苏建设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坚持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恶犯罪。一审审结458件,判处2824人。集中攻坚大案要案,对徐州张光明、泰州韩海飞、宿迁王雨等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予以严惩。坚持不枉不纵,对27件涉黑涉恶案件改变定性,防止拔高认定、降格处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坚决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从严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组织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执结财产刑案件2318件,执行到位2.7亿元。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审结相关案件61件,判处68人,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291条。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集中宣判42次151件,新闻发布69场。省法院连续两年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一审审结刑事案件80289件,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暴力犯罪案件5890件,毒品犯罪案件3525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坚决守住“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红线,一审审结此类案件1241件,判处2680人。南京法院对付志强等在网上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予以严惩并没收假药8278瓶,避免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在互联网蔓延,该案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牵头发布的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严厉打击抢夺方向盘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扬州法院集中宣判10起案件,切实维护公众出行安全。参与村(社区)“两委”人员犯罪记录排查工作,排查出571人,推动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裁定特赦服刑罪犯1136人。延伸司法职能,发送司法建议1734条,推动加强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保持“打虎”“拍蝇”高压态势,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750件,判处1277人,其中原为厅局级以上干部17人,县处级57人。依法审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蒲波、陈刚、赵洪顺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监察法实施后首例携带赃款赃物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动投案、认罪认罚的艾文礼,依法减轻判处刑罚8年,既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又有利于督促违法犯罪人员悬崖勒马、及时悔悟。严惩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群众身边的腐败,一审审结47件,判处68人。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一审审结行贿、介绍贿赂案件55件,判处63人,坚决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
专项整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针对多数黑恶组织存在利用“套路贷”非法敛财问题,积极参与整治非法金融活动,以零容忍态度和雷霆之势向“套路贷”违法犯罪宣战,一审审结此类犯罪案件210件。董明明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虚增债务、暴力软暴力催收等手段侵占他人财物,实施犯罪40起,造成1人自杀、多人倾家荡产,董明明等14人受到严惩。组织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研发全国首个“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对新收民间借贷案件强化甄别防范;制定打击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两个工作指南,对2016年以来的68万多件民间借贷案件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套路贷”及虚假诉讼,发现确属错案及时纠正,发现犯罪线索及时移送。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推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系统集成立案、保全、鉴定等多项诉讼服务,实现“一站全办”。全面升级诉讼服务网,并将32项诉讼服务链接入驻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69家中基层法院设立24小时自助式诉讼服务中心,徐州、盐城、泰州两级法院覆盖率100%,实现“诉讼服务不打烊”。全面推进跨域立案,构建起“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共网上立案313680件,跨域立案1192件。南京六合法院受理全国首例跨域立案案件,当事人上海起诉、南京立案,仅用10分钟。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一审审结民事案件735551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案件162983件。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三级法院全部设立专门化审判团队,一审审结相关案件119214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针对家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12份,省法院、无锡中院、射阳法院等7家法院被全国妇联等单位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积极参与“护薪”行动,快立快审快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9691件,执行到位8.2亿元。出台带薪年休假纠纷案件审理意见,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维护军队军人合法权益,畅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南京中院涉军停偿工作受到中央军委表彰。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55件;救助生活困难当事人2956名,发放司法救助款4016.7万元。
引导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苏州中院审结侵害刘磊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旗帜鲜明捍卫英烈形象。强化对守法守信行为的保护,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制裁,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某汽车销售公司以旧充新,欺骗消费者,被判三倍赔偿购车款139.8万元;省法院抖音号发布如皋“诚信妻子”施建银工地扛钢管替亡夫还债短视频,获得近4000万点击、350多万点赞。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巡回审判6396次,制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663部,上好“法治公开课”;选派939名法官走进校园,举办1260场法治教育讲座,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省法院法官创作的《宁海路75号》《整卷少女》荣获全国法院优秀原创歌曲大赛特等奖,唱响献给祖国的公平正义之歌。
四、巩固提升攻坚战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战果,推进阶段性攻坚战向常态化持久战转变,确保执行力度只增不减、核心指标只升不降,实现“六个巩固、三个提高”目标,持续增强当事人胜诉获得感。常态化开展夜间执行、凌晨执行、假日执行5949次,实施搜查17652次、拘留18125人次、罚款3099.8万元,以拒执罪判处163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3万人次。全年执结各类案件634028件,执行到位1135亿元。省法院、徐州中院、苏州中院、宜兴法院被最高法院和人社部联合表彰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以改革思维破解执行难题。持续发力破解找人、查物、变现难题。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借助公安机关人脸识别系统、铁路公路机场进出站预警系统,查控被执行人4293名。完善司法网拍机制,研发网络询价系统,实现评估成本、时间“双归零”;新增司法网拍保证金保险等险种,吸引更多人参与竞拍,提升财产变现率,成交标的24968件、金额559.6亿元,为当事人节省费用28亿元。推广“一次性有效执行”“无纸化执行”,促进简案快执,提升执行效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8.2%,首次申请执行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为90%,同比上升14.8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期限缩短35.5天。完善执行案款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研发自动推送系统,向申请执行人实时推送案款到账信息,向执行人员及时发送预警提示,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发放。
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一号文件”和最高法院新一轮执行工作五年纲要,制定40条措施,实现工作目标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全面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实现分权集约运行、全程闭环监管。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财产,积极探索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和守信激励修复机制,审慎适用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及时将9.9万名已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移出“失信黑名单”。完善执行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出台系列指导性意见,办结执行异议复议案件16332件,纠正4269件。“854模式”和多项机制创新作为“江苏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
五、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健全公正高效司法机制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压实院庭长监督职责,制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细化院庭长权力清单和应当主动监督的“六类案件”,确保放权到位、监督不缺位。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发挥审判委员会重大疑难案件定案把关和专业法官会议参谋咨询作用,推行类案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调整优化省法院民事审判机构职能,出台业务指导性文件29份,发布参阅案例30个,着力防范“类案不同判”。全面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机构34.9%,实现管理扁平化直接化,推动提升司法效能。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省司法厅推行律师辩护全覆盖,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57次,依法宣告3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和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16件,切实保障人权。强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大力推行速裁快审,宿迁两级法院全部设立速裁组织,速裁审结数占一审民事案件审结数的65.9%。在全国率先出台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南京、苏州法院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法院。完善调查令制度,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出台专门规定,保障和规范律师调查取证权。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基层法院全部参与“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推动“万人起诉率”全部纳入地方综治考核、“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实现全覆盖,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在三级法院全部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开通全国首个线上诉调对接平台“江苏微解纷”,三个月来化解纠纷3794件;基层法院全部入驻“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成功调解道交事故赔偿纠纷19540件。推行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深化调解前置试点,诉前调解婚姻家庭等八类纠纷案件232927件。经过不懈努力,诉源治理初见成效,新收一审民事案件同比增长0.2%,增幅下降5个百分点,54家基层法院收案出现负增长。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建设,促进司法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推广简案文书智能生成和集中送达等系统,以人工智能提高审判质效;研发审判监督和流程风险防控系统,扎牢数据铁笼,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推广苏州中院首创的智能编目模式,撬动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便利法官高效办案、院庭长同步监管、当事人及时获取诉讼服务。南通中院成立全国首家“数助决策”地市级实践基地,以司法大数据评估社会矛盾纠纷,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淮安中院繁简分流自动识别系统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新思想定向领航,从新思想寻策问道,将新思想作为培训必修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报告工作,协助配合省委政法委对部分法院开展政治督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法院人初心四问”大讨论,排查突出问题,落实25项整改措施。推广新沂法院“融入式”党建经验,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全员轮训基层党组织书记1115名,促进基层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融合。
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下级法院党组书记向上级法院党组述责述廉制度、上级法院党组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监督指导,配合协同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法院党组集中约谈中基层法院一把手21人次;协同组织部门对一些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坚持刀刃向内,集中整治队伍突出问题,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167人,其中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台为基层减负16条措施,举办会议、发文数量同比分别减少50%、34%,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分级分类组织培训8964人次,举办“法学名家讲堂”,增强干警专业素养。江苏法官学院综合办学能力考评居全国法院第一位。持续开展庭审质量提升、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提升干警实战技能,8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31个案件入选全国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年度十大案件,7篇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完善干部基层挂职交流锻炼机制,丰富干警多岗位工作经验。与相关高校建立合作共建机制,出台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27条措施,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3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3名法官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泰州中院王小莉、常州中院张建文等117人受到中央、最高法院和省有关部门表彰。
七、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让法官习惯于在监督环境下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20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6件。建立省人大常委会交办涉诉涉法信访事项办理机制,办理此类信访事项587件。走访代表委员642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列席审委会、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3208场28446人次。
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主动加强沟通,健全接受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对省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的6件久押不决案件认真研究回复。审结抗诉案件592件,其中刑事案件264件,改判、发回重审126件;民事、行政案件328件,采纳和部分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等253件。办结各类再审检察建议1140件,裁定进入再审832件,其中采纳和部分采纳检察建议630件。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多渠道汲取人民群众智慧,聘任特约监督员12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82808件。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公开裁判文书135.1万份,推送审判执行流程信息605万条,庭审直播数量在全国率先突破100万场,直播总量遥遥领先,13家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直播法院。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路需要进一步开阔,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改革整体效能仍需优化,案多人少矛盾尚未得到根本有效解决;一些法官的宗旨意识、司法理念和能力作风距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干警违纪违法依然严峻,个别法院问题突出,有的甚至涉黑恶腐败,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今年全省法院工作总体考虑
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在学习新思想中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加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进“中国之治”江苏实践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助力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做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打造争端解决优选地。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
二是在为民司法上提供更优服务。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长效常治”夯实根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提供质量更好、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司法产品。加强综合治理,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司法公开,建设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三是在司法改革上实现更大突破。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诉源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制度衔接、强化科技助力,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深层次问题。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做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让司法更智能、更便捷、更高效。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更好成效。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加强思想淬炼,增强制度自信。围绕审判能力现代化目标要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充分释放“三项机制”功效,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健全从严管理监督体系,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牢记初心使命,助力良法善治,勇于担当作为,锐意创新进取,低调务实不张扬,紧扣大局扎实干,不断开创江苏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谱写江苏“强富美高”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