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宁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县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汇报,县委书记王天琦及常委们充分肯定睢宁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会议针对目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还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问题做出专门规定。

  规定明确,县政府法制办与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每季度组织一次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或涉诉案件进行剖析,进一步提高和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确定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落实睢宁县法院和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精神,应诉机关行政首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应向政府法制办提出申请,报请县委书记审批;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将涉诉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函、出庭应诉通知书、出庭应诉的执行结果、回执等与案件卷宗材料一并归档;对法院审理的重大、复杂及群体性行政案件,县政府法制办除通知行政首长或负责人出庭应诉外,还要组织该单位或有关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法院的庭审过程;由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并牵头每年组织二次对行政案件进行检查,对确定为瑕疵和错案的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