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迅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4-06-10 浏览次数:2277
6月7日和8日,扬州中院相继召开党组会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就如何落实省法院的各项要求作出部署。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法院工作的顺利发展。
扬州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并着重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一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一方面要依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发展,另一方面要在依法服务中进一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基本准则。法院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就必须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为民11项制度和23项具体措施,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进一步开展现代司法理念大讨论,端正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搞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评价法院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要统筹处理好案件质量、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软件建设和法院基础建设等硬件建设的关系;要继续提高工作质量,深化各项改革,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重视班子建设,注重法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扬州中院要求各法院要对队伍状况有清醒地认识,正确的评判,要用严明的纪律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用严格的责任追究杜绝违法审判和执行。当前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今年,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结合法院工作特点,最高法院又提出了5条具体要求,各法院领导要根据中纪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市中院全体干警已经进行了测试,各法院也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考核。三是要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 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各法院要严格执行,依法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构筑起必要的“隔离带”和“反腐墙”。四是要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关于法院的廉政建设,最高法院、省法院以及市中院都有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扬州中院要求,对于这些已有的制度要认识到位、执行到位,坚决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违者必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扬州中院正在与市委协商,将制定关于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该院要求各法院要着眼于人才总量的增长和素质的提高,落实省法院人才教育培训规划,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努力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各法院要主动争取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寻求有效解决人才不足的矛盾。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抓好本科学历教育的扫尾工作;鼓励干警参加硕士、博士学位的攻读;培养选拔10名左右外语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法官,作为上级法院安排的出国培训的人才储备。三是改进培训方式。把重点放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审判技能的提高上,在全市法院选拔一批兼职教师,逐步推行“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模式。四是加大上下交流力度,法院内部适度进行易岗交流。五是稳妥推进全市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逐步对人员分类管理,探索开展法官助理工作和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
四、深入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确保达到最高法院6条验收标准。
年初,扬州中院就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目前进展顺利。上月26日,最高法院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进行布置,扬州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教育活动中适当调整计划,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将“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争当人民满意法官”以及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同步推进。二是要搞好“四个教育”。即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教育、司法为民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三是要着重解决好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即着重解决方便群众诉讼和执行难问题、着重解决申诉和申请再审中存在的问题、着重解决在程序公正方面的问题,着重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严格对照标准,切实加强整改。最高法院明确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6条验收标准,各法院要严格对照标准,切实加强整改,市中院将根据6条标准组织对基层法院的检查验收。
五、做好涉法信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就扬州全市目前的状况来说,目前申诉复查案件撤诉、和解率较低,案件再审复查率偏高,申诉信访工作的压力仍然较大。扬州中院要求:一是要加大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推行重大案件和信访老户领导包干制度。今后,省法院将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督办,并对各地工作绩效进行通报,各法院要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要注意方法,努力提高息诉率。明确对案件进行复查,确定原裁判是否正确、注重解决问题,努力做好息诉率这两个工作重点;对反复上访、缠访的当事人必要时法院领导要出面接待,了解情况,拿出意见。三是要完善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机制。要建立初信初访工作机制、健全进京上访老户工作机制、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信访案件上下联动机制等,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信访案件的超前预警。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法院工作的顺利发展。
扬州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并着重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一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一方面要依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发展,另一方面要在依法服务中进一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基本准则。法院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就必须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为民11项制度和23项具体措施,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进一步开展现代司法理念大讨论,端正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搞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评价法院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要统筹处理好案件质量、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软件建设和法院基础建设等硬件建设的关系;要继续提高工作质量,深化各项改革,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重视班子建设,注重法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
扬州中院要求各法院要对队伍状况有清醒地认识,正确的评判,要用严明的纪律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用严格的责任追究杜绝违法审判和执行。当前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今年,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结合法院工作特点,最高法院又提出了5条具体要求,各法院领导要根据中纪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市中院全体干警已经进行了测试,各法院也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考核。三是要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 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各法院要严格执行,依法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构筑起必要的“隔离带”和“反腐墙”。四是要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关于法院的廉政建设,最高法院、省法院以及市中院都有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扬州中院要求,对于这些已有的制度要认识到位、执行到位,坚决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违者必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扬州中院正在与市委协商,将制定关于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该院要求各法院要着眼于人才总量的增长和素质的提高,落实省法院人才教育培训规划,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努力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各法院要主动争取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寻求有效解决人才不足的矛盾。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抓好本科学历教育的扫尾工作;鼓励干警参加硕士、博士学位的攻读;培养选拔10名左右外语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法官,作为上级法院安排的出国培训的人才储备。三是改进培训方式。把重点放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审判技能的提高上,在全市法院选拔一批兼职教师,逐步推行“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模式。四是加大上下交流力度,法院内部适度进行易岗交流。五是稳妥推进全市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逐步对人员分类管理,探索开展法官助理工作和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
四、深入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确保达到最高法院6条验收标准。
年初,扬州中院就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目前进展顺利。上月26日,最高法院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进行布置,扬州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教育活动中适当调整计划,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将“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争当人民满意法官”以及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同步推进。二是要搞好“四个教育”。即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教育、司法为民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三是要着重解决好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即着重解决方便群众诉讼和执行难问题、着重解决申诉和申请再审中存在的问题、着重解决在程序公正方面的问题,着重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严格对照标准,切实加强整改。最高法院明确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6条验收标准,各法院要严格对照标准,切实加强整改,市中院将根据6条标准组织对基层法院的检查验收。
五、做好涉法信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就扬州全市目前的状况来说,目前申诉复查案件撤诉、和解率较低,案件再审复查率偏高,申诉信访工作的压力仍然较大。扬州中院要求:一是要加大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推行重大案件和信访老户领导包干制度。今后,省法院将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督办,并对各地工作绩效进行通报,各法院要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要注意方法,努力提高息诉率。明确对案件进行复查,确定原裁判是否正确、注重解决问题,努力做好息诉率这两个工作重点;对反复上访、缠访的当事人必要时法院领导要出面接待,了解情况,拿出意见。三是要完善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机制。要建立初信初访工作机制、健全进京上访老户工作机制、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信访案件上下联动机制等,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信访案件的超前预警。
文章出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