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在基层成业
作者:王成玉 薛忠勋 发布时间:2010-08-30 浏览次数:1158
喻赤,1985年考入法院,在4个人民法庭岗位上一干就是25年。尤其在担任时堰、唐洋人民法庭庭长时,带出了两个全面过硬的先进人民法庭,并培养了20多名热爱法庭、司法为民的“得意门生”。人们齐声称赞他是乐在基层成业的“孺子牛”。
孜孜追求融情于法
2009年8月,喻赤审理的一起“招夫养夫”的案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江苏卫视《人间》、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盐城电视台《七点看法》等栏目都以此为素材作了报道。
原告周某以丈夫朱某车祸后颅脑外伤致精神障碍、夫妻家庭生活难以为继为由起诉离婚。但周某认为,与朱某感情笃深,如能重新建立家庭,仍然自愿与新入赘的丈夫共同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朱某。喻赤受理此案后发现,案件看似简单,其实异常复杂:如果判不离,似乎有违人伦,因为原告上有老父、下有幼儿,还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朱某,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确实难以支撑这个家;如果判决离婚,则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须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则相悖。为恰当处理该案,喻赤认为,女方离婚的理由不是因感情破裂,恰恰是出于对男方深厚的感情才提出“离婚不离弃”的主张,这种大义之举乃社会新风尚,理当倡导支持。此类案件虽不能以判决结案,但并不排除调解达成协议。于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喻赤始终把握住法与情的平衡,并以调解的方式贯穿其中。经过十几个回合的穿梭调解,周某与婆家人(朱某法定监护人)终于达成了调解意向,既保障了为家庭付出辛劳的男方的权利,同时也满足了女方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变情与法的博弈为情与法的交融,是社会和谐的需要,也是法官的更高追求。”该案的成功审结,印证了喻赤的职业追求。
首创“诉警对接”机制
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是喻赤在人民法庭工作期间的真实写照。2007年他在时堰人民法庭任庭长时,首创的全国“诉警对接”机制就是最好的佐证。
2007年,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时堰人民法庭所辖四个乡镇民间滋生的各类纠纷日趋增多,涉及民权争议的治安、交通事故纠纷由2006年的873件上升到
面对百姓的司法需求,喻赤带头探索了一条新机制——诉警对接。在公安的基层队所设立工作室,并根据相关法律制订了机制流程和制度。该机制在运作中对涉及民事权益争议的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经公安机关协调当事人已就民事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经公安机关告知并自愿申请法院确认的,法院立即派员审查协议,现场立案、制作民事调解书。该模式经法院与公安局联合发文推广,成功调处一大批群体性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降低了司法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多方共赢”效果。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以信息的方式向全国法院进行推广,《人民法院报》也专门予以全面报道。
2009年初,喻赤调至新的法庭工作后,调研劲头不减,根据“诉警对接”和“诉调对接”与“警调对接”三大机制资源,在辖区内设立了诉警调服务中心,将诉讼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三位一体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新机制。今年1-7月,该庭案件调解率达93 %,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始终怀有一颗爱民心
喻赤在人民法庭工作25年,其中长达15年一直在比较偏远的法庭工作,驻庭早已成习惯,法庭就是他的家。
与他一起在法庭工作的同事都说:他对家人亏欠太多,作为儿子,他愧对年迈的父母,在老父生病时,他不能床前尽孝;作为父亲,他愧对自己的独生女儿,在人生中最重要的中考、高考时,却不能陪伴左右;作为丈夫,他愧对自己下岗的妻子,在她承担着繁重的家务时,却不能为之分忧。但他对待百姓,始终怀有一颗滚烫的心。
年仅10岁的女孩小霞,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由于母亲体弱多病和父亲再婚后迁往外地工作,小霞的抚养费没有了着落。在读到中专一年级的时候,她向法庭申请执行。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法庭执行期间,小霞的父亲又因故致残,不但无法支付小霞的生活费,就连自己治病的钱也是四处举债。小霞的生活一下子坠入了低谷,顷刻萌生退学及轻生的念头。
“我们是人民法官,应当伸出援助之手拉她一把,帮她扬起生活的风帆。”喻赤当天召开庭务会,组织全庭干警捐款三千多元,专门送到学校。并对小霞说:“你的案件是法庭管的,你的困难我们也要管到底!”喻赤及时有力的鼓励,使小霞重新找回了自我,愉快地投入到学习当中。
如今,小霞已考上大学,每年假期回家,她必到法庭看望这位曾经帮助他的好叔叔,其情其景被人们传为美谈。
时光荏苒。喻赤已由青丝熬成两鬓斑白。凭着深植基层的一腔激情,收获多多,先后两次被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先进工作者”;两次荣立盐城中院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