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身”“言”“行”“书”直接反映或体现人民法院在机关作风建设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中的效果。徐州市九里区法院党组不仅强调对审判人员的“言”、“行”、“书”的重要性,而且,为贯彻落实法官法第九条、第十三条关于法官身体健康的要求,该院还关心、注重干警身体健康。干警的身体健康为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前提性条件。
  该院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得到落实。院党、团、工、妇组织充分发挥自己的号召力,相继开展了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在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之余,今年上半年,院篮球队与区机关、张集矿、区职业高中等单位进行了近10场友谊比赛;院乒乓球、羽毛球爱好者也在如火如荼地自发开展活动。这些体育活动的开展既放松了干警的身心,又锻炼了体魄 ,与其同时还减少、避免了干警不必要的应酬。该院全体干警现在精神焕然一新。
  该院还鼓励干警积极休假,根据每个干警的工作年限及其他条件,院党组鼓励干警休假7、10、14天不等。同时,院里如果有干警生病住院,院领导都亲自看 望慰问或要求有关庭室安排、调整好该干警的手头工作。
  总之,案件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有赖于审判人员各个方面的保证,但是干警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文章出处: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