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在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的意义,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执行积案的清理化解工作,努力推动全省执行工作在新的起点再上新台阶。省法院院长公丕祥主持会议。

  林祥国充分肯定了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的成绩。他说,几年来,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和各地各有关部门配合协助下,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清理执行积案、化解执行信访、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林祥国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切实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真正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全省各级法院要统筹兼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确保完成各项清理工作任务。

  林祥国强调,解决执行难问题既是人民法院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的责任,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方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公安、银行、金融监管、税务等负有协助查控义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在法律与政策框架内,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尽可能简化执行程序,及时有效地协助法院开展执行活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国土、房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其投资融资、房地产、车辆买卖登记、工程招投标、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进行限制与制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各级综治部门要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落实情况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督促各协助执行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各级法院、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执行救助资金制度,增加资金规模,完善发放程序,并积极探索将执行案件中特困权利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途径和方式。党委宣传部门和人民法院要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在全社会形成以抗拒法院执行为耻、支持法院执行为荣的舆论氛围和良好风尚。

  林祥国强调指出,解决执行难问题,既要依靠党委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更要立足法院自身,深挖潜力、提高能力、加强管理,切实发挥在执行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要不断完善执行监督制约制度,特别要注重引入外部监督制约力量,确保执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充分利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执行措施、执行结果等信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要完善消极执行行为防范机制和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杜绝消极执行现象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

  会上,南京市委政法委等81个单位被授予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宁等79名同志被授予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