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的桥头堡-铜山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作者:周媛 发布时间:2010-09-03 浏览次数:1089
铜山法院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员配置上坚持精英化,在干警待遇上提倡人性化,在硬件配置上要求科技化、在法庭管理上强调规范化、在司法服务上力求便民化,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农村、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打造和谐司法的桥头堡。
人员——变“下”法庭为“上”法庭
该院根据各个法庭辖区大小和案件数量,科学配置法庭警力,选择业务精、能力强、善调解的法官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为保证一线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该院为每名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手、一名书记员,从而把法官从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劳动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审”和“判”,使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相适应。除了职业上的重视,在干警待遇上也向法庭倾斜,最大限度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变“下”法庭为“上”法庭,使人民法庭成为年轻法官的锻炼基地、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近年来,该院已从人民法庭各岗位中走出近10名“70后”中层领导干部,给法院工作注入了新思想、新活力。截止至8月份,该院三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380件,无一被上级发回重审或改判,其中有“调解能手”之称的张集法庭周提海副庭长一人审结案件214件,有95.3%的案件调撤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科技——为法庭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近年来,铜山法院坚持超前思维、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把打造一流的科技法庭作为法庭建设的根本。该院先后投资数百万元,建成了200余平方米的计算机中心机房,完成了高清庭审视频平台、数字法庭、远程立案系统升级等各项先进的信息化工程建设,三个人民法庭均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立案、数字监控及信息电子传输。该院现建有四个标准化科技法庭、二十四个简易化科技法庭,配有完备的举证系统、控制系统、影像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可以实现各种文书、资料、实物以及网络证据的当庭展示,使得整个举证、质证过程更为直观和形象。庭审过程也可以即时通过光盘刻录系统完整记录,作为档案资料保存。还可以将庭审现场通过庭审视频传输平台即时传输至上级法院、本院院长办公室及庭审观摩会议室,实现视频检查、观摩的动态化和即时化,保证了案件审理的公正和庭审程序的规范。同时,科技化也给法庭工作提供了更多安全保证,遍布法庭内外及各重要场所的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法庭工作的全时监控、全程监控、同步跟踪,为有效处理庭审现场突发事件、及时固定证据,提供了可靠保证。
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权力行使的正当与否,离不开有效的监督,该院始终把规范司法行为放在人民法庭工作的首位。在法庭日常管理方面,依照“贯彻审务公开、维护司法形象、落实诉讼便民、健全台账制度、严格值班管理、加强保密工作、改善工作环境、加强检查监督”等八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干警信息公开制度、办案流程公开制度、投诉首问责制度、干警驻庭考勤制度,设置举报电话和“当事人意见反馈表”,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与“六条禁令”,将其与干警岗位考核、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直接挂钩。在审判管理方面,按照“两便”原则和“三个面向”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受案范围,方便群众就近诉讼。法庭审判质效指标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考评体系、过错责任追究体系、综合业绩考评体系、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审前案件随机分流制度、审中案件程序跟踪制度以及判后回访制度,实现“大法庭小法院”式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服务——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基地
为在司法工作中强化便民利民,彰显人文关怀,该院坚持把人民法庭作为解民忧、释民惑、保民利、息民怨的“民心”工程窗口部门,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下足功夫,切实解决好涉及民生的审判问题,以“案结事了”为工作宗旨,树立以审判促发展的服务意识,树立“没有小案件”的责任意识,要求法庭干警把注意力放到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上来,做到审前有导诉、审中有释明、判后有答疑,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诉讼。成立“假日法庭”、“家庭法庭”,方便群众诉讼,促进调解工作的经常化、正常化和规范化,实现司法救济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办案效果,该院大力开展了“巡回审理,就地开庭”活动,在全县21个镇(场)设置了巡回审判点,选择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有典型教育意义、有重要宣传价值的民生案件进行巡回审判。通过采取提前公示、村头开庭、群众旁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的方式,达到方便群众诉讼、深入化解基层矛盾、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实现民意与司法良性互动的有利效果。今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就已巡回审理案件200余件,96.8%的案件调撤解决,旁听群众达4000余人次,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200余份,深受广大农村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