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民二庭明确五条禁令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
发布时间:2004-06-15 浏览次数:2086
最高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盐城中院民二庭立即组织全庭同志认真学习了肖扬院长和张福森部长的重要讲话,并就法官与律师保持距离的重要性、法官与律师关系不规范的危害性、规范好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对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结合自身的审判工作实际,大家一致认为,最高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会议非常重要,对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关系,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最终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作为一名法官,应该从内心思想和实际行动上严格处理好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要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的举措,让当事人有话讲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有理摆在庭上,居中裁判、不偏不倚,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与此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弘扬公正执法、秉公执法的正气,将自身与律师的关系引向积极、健康、法治的轨道。
该庭同志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五条禁令:一是外出财产保全、调查证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同行、同吃、同住;二是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三是不得接受律师的宴请和礼贿;四是不得向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五是不得因律师的说情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结合自身的审判工作实际,大家一致认为,最高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会议非常重要,对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关系,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最终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作为一名法官,应该从内心思想和实际行动上严格处理好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要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的举措,让当事人有话讲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有理摆在庭上,居中裁判、不偏不倚,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与此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弘扬公正执法、秉公执法的正气,将自身与律师的关系引向积极、健康、法治的轨道。
该庭同志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五条禁令:一是外出财产保全、调查证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同行、同吃、同住;二是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三是不得接受律师的宴请和礼贿;四是不得向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五是不得因律师的说情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文章出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