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为建设“平安京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04-06-16 浏览次数:2201
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响应区委号召,在积极建设“平安京口”工作中,着力建立长效创建机制,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稳定。为创建最安全地区,打造一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继续强化“严打”斗争,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结合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审判机制。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快审快结刑事案件,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尽快审结。将刑事审判作为创建“平安京口”的主要内容,重点打击抢劫、强奸、伤害、黄赌毒、盗窃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恶性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依法惩治各种经济犯罪。坚持依法治腐,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全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及时审结合同诈骗、偷逃税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在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同时,坚持缓刑案件逐案合议制,把落实帮教措施作为适用缓刑的硬件条件。以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着力提高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坚持惩教结合的方针,加大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力度,率先试行“社会服务令”制度,指令未成年缓刑犯到市社会福利院义务劳动,将其作为未成年缓刑犯“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的基地,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刑罚制度。加强少年审判改革,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时,将法制教育作为庭后必经程序。同时,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坚持跟踪考察,在考验期内至少回访一次。改革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实行“圆桌审判”,对已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每半年进行一次走访,对其进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与镇江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共建“少年犯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将烈士陵园作为“少年犯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加强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
二、及时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加强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
在民商事审判中强化调解功能,化解各类矛盾。该院把诉讼调解作为优化审判效果的有效手段,规定三类案件,即矛盾易激化的案件,涉及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的案件和群体诉讼案件进行多次调解疏导,结案后,仍然要做好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和可能成为不稳定因素的纠纷,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共同做好矛盾转化工作。今年以来没有一案因处理不当引起不稳定后果。
针对当前征地拆迁纠纷案件频发、矛盾较大的实际,在深入拆迁户中走访调研、依法规范拆迁行为、充分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支持城市建设的关系,加快办案节奏,有效保障了城建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针对出国劳务、房地产诉讼纠纷迅猛上升的新情况,认真分析和梳理“根源性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同时,认真做好婚姻家庭等传统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文明新风的树立,调解结案率达68%。
强化商事审判,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牢固树立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经济全面繁荣。一是慎重审理企业破产、改制等案件,规范企业改革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成立“金融资产合议庭”,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创建“金融安全区”。三是加大对民营经济、外资企业的服务力度,与其他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打造“公平竞争区”和“交易安全区”。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在审判中支持行政机关制裁违法使用童工、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拖欠职工工资等不法企业,整顿了土地市场管理秩序,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审理中,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重点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既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维护法律权威。
一是规范管理。改革执行工作运行管理机制,合理分离执行异议审查权、裁决权和实施权,强化执行权的内部制衡和监督,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二是领导督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亲自办理或督办,三是改进方法。建立执行听证会制度,将执行听证贯穿于执行实施、异议审查、执行裁决等环节之中,实现执行权的“阳光操作”,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对债务人下落不明、不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发给债权凭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严防债务人规避法律、逃废债务。四是拓宽思路。先后推出“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标的及时移交、设立执行基金救助困难申请人”三大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京口区法院通过一系列的有力措施,案件执结率达84.5%,实际执结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跨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四、加强立案信访、申诉再审工作。
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将群众的诉求延伸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申诉再审工作。一是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针对当前群众对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普遍缺乏了解的实际,常设“咨询法官”在立案大厅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在立案大厅放置常用法律法规手册、笔墨纸张等物品,为群众提供便利、周到的诉讼服务。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院庭长接待日制度、信访预约工作制度和申诉复查工作制度。对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及时予以解决;属于职权以外的,尽力协调解决,有效化解矛盾激化事件。三是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对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减、缓、免交诉讼费,救助困难当事人。
五、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设立院、庭长司法联系点,目前,该院已与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了司法联系点。院领导和审判人员定期到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情况,与基层组织共同研究治安对策。 (二)是建立司法协助网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辖区乡镇、街道基层民调人员、司法助理员建立了司法协作关系,形成覆盖全区的司法协助网络。定期为基层民调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人民调解,目前,已为基层民调人员举办了多期民事调解培训班。(三)加强法制宣传,采取送法进社区(企业、乡镇、村组)、编发司法建议、典型案例释法等多种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辐射面,夯实群防群治的社会基础。同时,发挥人民法庭的区位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便民利民诉讼活动。(四)是建立易激化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一抓矛盾排查。各办案庭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密切注意当事人的矛盾动向,一旦发现矛盾激化隐患,随时向院党组报告,院党组接到报告及时研究分析,及早采取防范措施。二抓处置。该院已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一把手院长亲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法警大队全天候警力保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满意率。
严格内部管理,激活队伍潜能。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与部门和干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规范法官律师关系的规定》,推出《廉正保证金制度》,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将干警的个人自律、法院的内部管理与社会的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立体式的防控监督网,确保队伍廉洁执法。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要求院庭两级干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带队伍”,严格管理和教育,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推行百分制考核的管理模式,实行每月动态考核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干警工作业绩、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真正体现“以实绩论英雄”的价值取向,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法院各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行政审判、司法管理、网络建设、宣传调研等项工作位居全省先进行列,信息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一、继续强化“严打”斗争,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结合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审判机制。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快审快结刑事案件,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尽快审结。将刑事审判作为创建“平安京口”的主要内容,重点打击抢劫、强奸、伤害、黄赌毒、盗窃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恶性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依法惩治各种经济犯罪。坚持依法治腐,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全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及时审结合同诈骗、偷逃税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在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同时,坚持缓刑案件逐案合议制,把落实帮教措施作为适用缓刑的硬件条件。以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着力提高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坚持惩教结合的方针,加大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力度,率先试行“社会服务令”制度,指令未成年缓刑犯到市社会福利院义务劳动,将其作为未成年缓刑犯“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的基地,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刑罚制度。加强少年审判改革,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时,将法制教育作为庭后必经程序。同时,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坚持跟踪考察,在考验期内至少回访一次。改革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实行“圆桌审判”,对已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每半年进行一次走访,对其进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与镇江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共建“少年犯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将烈士陵园作为“少年犯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加强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
二、及时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加强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
在民商事审判中强化调解功能,化解各类矛盾。该院把诉讼调解作为优化审判效果的有效手段,规定三类案件,即矛盾易激化的案件,涉及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的案件和群体诉讼案件进行多次调解疏导,结案后,仍然要做好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和可能成为不稳定因素的纠纷,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共同做好矛盾转化工作。今年以来没有一案因处理不当引起不稳定后果。
针对当前征地拆迁纠纷案件频发、矛盾较大的实际,在深入拆迁户中走访调研、依法规范拆迁行为、充分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支持城市建设的关系,加快办案节奏,有效保障了城建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针对出国劳务、房地产诉讼纠纷迅猛上升的新情况,认真分析和梳理“根源性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同时,认真做好婚姻家庭等传统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文明新风的树立,调解结案率达68%。
强化商事审判,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牢固树立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经济全面繁荣。一是慎重审理企业破产、改制等案件,规范企业改革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成立“金融资产合议庭”,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创建“金融安全区”。三是加大对民营经济、外资企业的服务力度,与其他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打造“公平竞争区”和“交易安全区”。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在审判中支持行政机关制裁违法使用童工、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拖欠职工工资等不法企业,整顿了土地市场管理秩序,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审理中,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重点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既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维护法律权威。
一是规范管理。改革执行工作运行管理机制,合理分离执行异议审查权、裁决权和实施权,强化执行权的内部制衡和监督,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二是领导督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亲自办理或督办,三是改进方法。建立执行听证会制度,将执行听证贯穿于执行实施、异议审查、执行裁决等环节之中,实现执行权的“阳光操作”,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对债务人下落不明、不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发给债权凭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严防债务人规避法律、逃废债务。四是拓宽思路。先后推出“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标的及时移交、设立执行基金救助困难申请人”三大措施,全力破解“执行难”,京口区法院通过一系列的有力措施,案件执结率达84.5%,实际执结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跨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四、加强立案信访、申诉再审工作。
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将群众的诉求延伸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申诉再审工作。一是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针对当前群众对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普遍缺乏了解的实际,常设“咨询法官”在立案大厅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在立案大厅放置常用法律法规手册、笔墨纸张等物品,为群众提供便利、周到的诉讼服务。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院庭长接待日制度、信访预约工作制度和申诉复查工作制度。对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及时予以解决;属于职权以外的,尽力协调解决,有效化解矛盾激化事件。三是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对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减、缓、免交诉讼费,救助困难当事人。
五、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设立院、庭长司法联系点,目前,该院已与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了司法联系点。院领导和审判人员定期到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情况,与基层组织共同研究治安对策。 (二)是建立司法协助网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辖区乡镇、街道基层民调人员、司法助理员建立了司法协作关系,形成覆盖全区的司法协助网络。定期为基层民调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人民调解,目前,已为基层民调人员举办了多期民事调解培训班。(三)加强法制宣传,采取送法进社区(企业、乡镇、村组)、编发司法建议、典型案例释法等多种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辐射面,夯实群防群治的社会基础。同时,发挥人民法庭的区位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便民利民诉讼活动。(四)是建立易激化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一抓矛盾排查。各办案庭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密切注意当事人的矛盾动向,一旦发现矛盾激化隐患,随时向院党组报告,院党组接到报告及时研究分析,及早采取防范措施。二抓处置。该院已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一把手院长亲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法警大队全天候警力保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满意率。
严格内部管理,激活队伍潜能。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与部门和干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规范法官律师关系的规定》,推出《廉正保证金制度》,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将干警的个人自律、法院的内部管理与社会的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立体式的防控监督网,确保队伍廉洁执法。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要求院庭两级干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带队伍”,严格管理和教育,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推行百分制考核的管理模式,实行每月动态考核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干警工作业绩、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真正体现“以实绩论英雄”的价值取向,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法院各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行政审判、司法管理、网络建设、宣传调研等项工作位居全省先进行列,信息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文章出处: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杨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