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村官携手在路上-扬州中院法官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共建侧记
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09 浏览次数:1045
9月的古城扬州秋风送爽,丹桂飘香。
8日,扬州市委组织部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扬州市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活动启动仪式。60双法官的手与60双大学生村官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携手踏上结对共建,强化基层建设的辉煌之路。法官与大学生村官代表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扬州中院向大学生村官代表颁发“特邀人民调解员”聘书。 近年来,扬州市通过省市选聘、县乡招聘、机关下派等多种途径,建立了一支1517人的大学生村官队伍,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该市报送的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扬州率先在全省实现“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作。
扬州中院时永才院长告诉记者,扬州中院制定下发《扬州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活动。时永才说,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活动采取“一对一”方式,即一名法官与一名大学生村官结成共建对子。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活动有系统开展法制培训,全市法院针对农村地区社会纠纷的特点以及本辖区大学生村官的学历、知识背景,通过专家讲座、法官授课、“一对一”讲授、庭审观摩等形式,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村官讲授与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相关的实用性法律知识,提升大学生村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强化大学生村官进行民主决策的能力。打造锻炼平台。围绕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特点,以提升村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的能力为着力点,由结对法官担任村官的调解指导员,通过聘请村官担任特邀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行风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工作等多种形式,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实践锻炼平台,提升大学生村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全市法院结合“百名法官进乡镇(社区)”活动,在做好与村官的结对共建工作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名法官担任“乡村法制辅导员”;为每名村官配备一名法官任“矛盾化解协调员”;在每村每社区配一名法官担任“基层自治参谋”,与村官一起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为基层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为了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扬州中院还与市委组织部联合编印了《大学生村官调处基层常见纠纷指导手册》,列出了基层常见纠纷及处理方法、法律相关规定。大学生村官巫杰深有感触地说:“接到参加会议的通知,我感到很高兴,在农村工作中我迫切需要了解法律知识,法官与我们结对,我的心里有底了,感谢市委组织部和中级法院。”
扬州市委对结对活动高度重视,扬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蔡爱华向记者介绍,大学生村官和法官都处于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线,站在化解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大学生村官与法官优势互补、携手共建,共同促进基层的社会和谐稳定。是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力措施。”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说,开展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素质高、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有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化解基层涉诉矛盾纠纷。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村官增强学法、用法的本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同时法院能够及时了解基层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利于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全省十佳法官”、邗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徐莉说,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多审判工作经历的基层法官,我最大的财富可能就是这二十多年积累的丰富矛盾纠纷化解经验以及通过实践检验的法律理论知识。在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共建活动中,我会倾我所有、尽我所能,全力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熟悉并适应基层工作,尤其是要帮助外地来扬的大学生村官熟悉扬州农村的乡土人情、民风民俗、社情民意。
随着周院长、蔡部长为“扬州市大学生村官法制培训基地”揭牌,活动进入高潮,而由扬州中院副院长徐军主讲的“大学生村官专题法制培训”的第一课 ——化解矛盾十法正式开始,课题上,年轻的大学生村官们聚精会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