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希法,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法庭庭长。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干起工作果断干练,处理案件公正无私;他长期扎根基层法庭,无怨无悔;他无限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定如一。他本人先后被评为徐州市“文明法官”、“人民满意法官”、“优秀法庭庭长”、徐州市第三届“十佳法官”。碾庄法庭也先后被市中院评为“徐州优秀人民法庭”、“规范人民法庭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最佳人民法庭”,被省综治办、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和省人事厅联合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天平在肩重如山

 

作为一名法官,坐在庄严的审判席上,曹希法不仅感受到一种神圣和自豪,更深刻体会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重托。人民法庭处理的案件多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被许多人看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曹希法却件件做到认认真真,案结事了。20085月,曹希法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冯某在到被告张某家找被告张某挖蒜干活时,因被被告家的狼狗惊吓而摔伤,花去医疗费1600多元。为索要医疗费,冯某将张某告上法庭。在开庭审理时,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某反复坚持是因冯某逗引狼狗而受伤的,自己没有任何责任。曹希法耐心地做着调解工作。他找完原告找被告,白天当事人忙着不在家,他就晚上去“蹲守”,一趟趟地跑,一次次地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看到他这么辛苦,庭室干警都劝他:“一个小案件,何必花费这么大的精力,判了算了,你这么跑来跑去,太累了。”曹希法却说:“‘一遭诉讼、十年如仇’。虽然是一件小案子,但不把道理讲明白,即使判了,当事人顺不过气,就会留下‘后遗症’。”在曹希法的执着和真诚面前,冯某和张某深受感动,双方终于各让一步,达成协议、调解撤诉。

 

情系百姓只为民

 

长年的法庭工作,使曹希法认识到,调解是消除当事人双方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办案方式。虽然有时调解一起案件要比判决费时费力,但对当事人来说,调解不但可以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握手言和,还能解决纠纷、减轻诉累。多年来,曹希法注重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他摸索总结出了的一整套调解方法:亲情感化法、矛盾缓和法、儿女情长法、合力“攻击”法……在审判工作中是“屡试不爽”。20年来,曹希法走遍了法庭辖区6个乡镇,150多个村委会,一千多个村民小组,共主审和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00多件,经调解结案和当事人主动撤诉的就占70%以上。所有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上诉、无一发回改判,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为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两袖清风守正义

 

很多人认为法官有权,一纸判决可能使人“命运改辙”。于是当事人“拐弯抹角、托亲求友”找上门来,请他“多多关照”。但他始终不徇私情、严于律己、依法办事。亲戚恨过他,朋友怨过他,同学骂过他,但人们更敬佩他——按照法律原则判案的法官。20年来,3000多件案件,曹希法紧紧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参加当事人一次宴请,没有一件案件受到投诉举报,也没有利用庭长职务向审判人员施加过任何不公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