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鉴定调解试水效果明显
作者:朱玉军 竹 青 发布时间:2010-09-13 浏览次数:1156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调解举措,积极拓展调解途径,想方设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尝试在鉴定阶段开展调解业务,截至
该院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要求鉴定的案件当事人中,有的抱着“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想法要求鉴定的,有的根本无需鉴定却为了某种目的坚持要求鉴定的,等等。对于这些确实不需要通过鉴定就能解决问题的案件,该院都能及时靠上去做好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告知一旦进入鉴定程序将面临审限延长、经济负担增加、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将进一步紧张等问题,如果放弃了鉴定,不仅可以减少诉累,有时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该院的这一做法,为平息纠纷、化解矛盾又开辟了一条新途径,有力地助推了和谐社会建设。
点评: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案件鉴定环节试行调解的做法,不失为当前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又一创新举措,同时,也使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真正落到了实处。当前,正值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关键时期,各级法院都应紧贴当地实际,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