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到15分钟,立案就完成了。我原本以为要跑好几趟呢。”高某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办完一起道路交通赔偿案件立案手续后感慨不已。

 

  在无锡市滨湖区,像高某这样感受道交立案便捷的人还有很多。为了减少此类案件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今年3月以来,滨湖法院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对原本在民一庭和法庭均可立案的道交案件,采取统一立案、归口审理的模式。该院在立案大厅设道交案件立案窗口,专人立案。根据道交案件特点,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不需要答辩期或愿意速裁解决纠纷的,采取更加便捷的方式,即告诉后便可由速裁庭直接开庭审理或裁判,不受送达方式和期限的限制。

 

  今年56日下午,吴某拿到法院转交的2200元赔偿款后激动地说:“没想到案子立案不到5个小时,法院就把赔偿款给了我。这下老母亲看病的钱有着落了,法官办案效率真高,太谢谢啦!”

 

  吴某是一名安徽来无锡打工人员,今年4月底,发生了交通事故受了伤。偏偏此时,在老家的母亲病重住院急待手术治疗。吴某辞去了工作准备返乡,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滨湖法院,想早点了结交通事故纠纷拿点赔偿款回乡。

 

  立案庭法官看到吴某腿脚还有些不方便,案件标的额又小,决定适用诉前调解程序,争取一次性将纠纷解决。当天下午,法官便通知了车主和保险公司到法院调解此事。经过调解,三方同意以8000元了结,其中保险公司承担5000元,车主承担3000元。但车主提出他已经先支付给了吴某5800元,如此一来,吴某还应该拿出2800元返还给车主。考虑到吴某已辞去工作,根本拿不出钱,而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法院账上,法官随即与车主进行了沟通。最终,车主同意采取变通的方法,再垫付2200元,凑足8000元,今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5000元则直接给付车主。车主当场支付了2200元。

 

  为保证道交审判“快速路”的畅通,滨湖法院在不违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采取“四前置”措施。一是鉴定前置。出台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流程管理规范》,从诉讼程序上对接。明确道交案件凡需司法鉴定的,充分征询当事人意见后,暂缓立案,由立案庭先启动鉴定程序,鉴定结束后再立案审理。改变以往案件分散送鉴的情形,由立案员统一收取材料后直接送鉴,确保了立案与鉴定环节灵活畅通无阻,缩短了材料交接时间;二是沟通前置。建立起了保险公司代理人联系网,在诉前调解鉴定阶段,法官将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等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代理人备案,预先在法律适用上进行沟通与协调,特别是在事故责任认定、城镇居民标准、误工期限确定、伤残等级的确定等易产生争议之处。鉴定结束后第一时间把鉴定报告送达双方当事人,指导原告修正赔偿数额,提出合理诉请,再组织调解或开庭,提高了审判效率;三是释明前置。每一起道交案件在立案时都增加管辖建议,从有利于案件的保全、审理和执行的角度建议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管辖法院,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简化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当事人只需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即可;四是保全前置。每起道交案件的保全都做到“四查”,即向金融机构查询银行存款、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地产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询股权、向车管所查询车辆登记。  

 

  鉴定、调解、立案、送达、保全内部各环节有机统一,加强衔接和配合,许多案件都可以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当天执结。截至8月下旬,该院今年利用审判“快速路”速裁道交纠纷案件219件,平均审限仅为18.93天,调撤率为84.47%,自动履行率达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