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拥军建立长效机制
作者:娄银生 王 淳 发布时间:2010-09-13 浏览次数:1155
记者今天在江苏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制定下发25条实施意见,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司法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
据悉,早在2000年,江苏高院就与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各地法院也分别与当地军分区政治部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普遍建立了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将涉军维权工作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2008年以来,江苏法院审理间谍、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故意伤害等涉军刑事案件12件。审理600多件其他涉军案件,积极化解了涉军离婚、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争议等民事矛盾纠纷。同时,江苏法院加大涉军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并通过接待来访咨询、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涉军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涉军案件等方式,使相当一部分涉军维权案件在诉前阶段得到解决。在审结的585件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358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1.2%。
会议上,江苏高院、省军区政治部还隆重表彰了28个先进集体和52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