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开展涉军诉讼维权工作创佳绩-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纪实
作者:赵克 金文 发布时间:2010-09-13 浏览次数:1074
徐州泉山区法院辖区现有二十余家驻军单位。为此,泉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扎实有效地开展涉军诉讼维权工作,自2002年设立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以来,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军诉讼案件,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为了确保高效、稳妥地处理好涉军矛盾纠纷,泉山法院早在2002年就专门设立了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明确由一名副院长具体分管,并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专业能力强的审判人员担任合议庭成员,后又多次对合议庭进行调整、充实,将精干审判人员安排到涉军案件审判一线。2004年,为了进一步强化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维权工作,又专门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民、商事审判的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负责人任组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维护军人和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并在立案、审判和执行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涉军案件的接待和处理工作,使涉军维权工作的机构更加完善,职责更加明确,领导更加有力。
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泉山法院进一步健全各项涉军维权工作制度,制定了《涉军维权工作细则》,对涉军案件的指导思想、处理原则、工作职责等进行细化,使涉军维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与此同时,绘制《涉军案件处理流程图表》张贴上墙,对案件处理实行全过程动态督办监督。为增强涉军案件的审判效果,泉山法院还实行涉军案件陪审制度,明确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合议庭必须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以便适时开展调解,使案件得到妥善的处理。
由于辖区内军事单位多、军人多、军属多、军事设施多,泉山法院受理的涉军案件类型非常复杂,近年来涉及道路交通人身损害、排除妨碍、离婚、医疗损害赔偿等就有十余种,每个案件都涉及不同的相对人,需要协调的部门多,有些案件的处理难度非常大。泉山法院通过涉军维权,增强巩固国防、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意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涉军案件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为部队官兵解除后顾之忧,得到了驻军部队官兵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本着平息纠纷、增进了解、促进团结的原则,泉山法院把调解作为涉军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将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庭下调解和庭上调解结合起来,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法律,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调解考核机制,将调解结案作为案件评先评优、法官业绩考评的一个重要依据,从而有效地强化了法官的主动调解意识。
徐州泉山法院在审理涉军案件的过程中,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沟通,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组织等方面的优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06年,徐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了与驻徐某部相邻的一块土地,而此地也是部队驻防以来一直延用的靶场用地,双方对土地的归属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开发公司遂将某部告上法庭。此类土地权属纠纷,按照法律规定不属法院受案范围,而应由人民政府处理。但是该地块既涉及军事设施的保护,又涉及企业的经济利益,如简单地裁定驳回,不利于双方纠纷的解决。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一纠纷,承办法官数次前往现场、街道办事处、部队调查走访,院领导亲自到市、区政府汇报案情,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方案。最终由政府出面协调,帮助企业进行土地置换。为此,部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企业的利益也没有受到损害,双方都表示满意,从而实现了维护国防利益以及军企关系和谐的良好审判效果。
徐州泉山法院在审理涉军婚姻家庭案件时,事先都要与当地驻军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军人的思想动态和相关信息,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则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寻找情、理、法的交融点,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泉山法院在审理驻徐某学院讲师孔某与赵某离婚一案时,被告人赵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庭前四次调解无效。承办法官通过走访原告所在部队,了解到孔某已身患卵巢癌晚期,赵某不仅不履行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反而对孔某施暴,阻止其转院及后续治疗。合议庭经合议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通过征求部队和当事人的意见,最终判决解除了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使孔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同时,泉山法院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扩大涉军维权工作的效果,为部队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
通过“法官进军营”、法律咨询、邀请部队官兵来院旁听案件庭审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坚持在每年老兵退伍之际举办法律专题讲座,针对军婚、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法律问题,为老兵提供一对一的咨询帮助,切实把拥军工作的重点从诉讼环节转移到预防环节上来。近年来,共接受官兵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为1000多人次的退伍老兵进行了法律培训。
建立涉军疑难案件研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与驻军部队共同探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军疑难案件,主动征求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坚持案后回访制度,及时了解部队意见,不断改进审判工作。同时与驻徐某部签订了共建协议,加强法院与部队在维权共抓、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互动合作工作,并主动为部队审判办公室人员提供实习机会,努力形成法院和部队共同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良好局面。
在重大节日期间,泉山法院都会与部队共同召开军民共建座谈会,开展乒乓球比赛、军民联欢会等军民文娱体育活动,并组织慰问。通过丰富多彩的拥军活动,加强了法院与部队官兵之间的联系,培养和增进了军民间的鱼水深情。
近年来,泉山法院以诉讼维权为重点,以诉外服务为延伸,全面开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解除了官兵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他们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卫国之情,实现了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工作目标,为促进军民团结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