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涉军维权工作,省高院和省军区政治部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全省各级法院学习贯彻落实。

  据了解,《意见》明确深入推进涉军维权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依法维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军人军属提出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法院要充分开展法律释明工作,努力消除错误认识;坚持特事特办、高效便捷。法院审理涉军维权案件要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建立健全涉军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工作的始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坚持利益衡平,依法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需求和社会影响,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坚持保密原则。法院开展涉军维权工作,要加强保密工作,严守军事秘密。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完善涉军维权案件立案工作程序,要在立案窗口张贴全省统一的“军人军属优先”字样,优先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的立案工作。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提起诉讼的,符合最高院和省高院相关规定的,应当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涉军维权案件合议庭工作,适时开展涉军维权案件巡回审判工作,及时有效地执行涉军维权工作,建立涉军维权案件的回访制度,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协助部队培养法律骨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