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双腿和两眼有残疾且80岁高龄的原告朱孝兰老太状告四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案件调解工作。913日上午,盱眙法院民一庭庭长姚月梅带着书记员余洪星,特地到朱老太所在村委会矛盾调解工作室,与村主任(右二)一起做双方调解工作。经姚庭长苦口婆心调解,朱老太四个子女同意依法承担其母的各种生活费用并达成协议,确保了案结事了。图为姚庭长(左一)向朱老太解释调解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