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庭长离任时,对法庭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是加强法庭队伍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近期,泰兴市法院针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6个基层法庭庭长轮岗交流,组成了由院纪检组长任组长的审计小组,及时对6名离任庭长进行了离任审计。
  审计小组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和核对帐目,检查了院拨汽车、伙食包干经费和基建帐目,理清了法庭内部财务状况。基层法庭均较好地设置日记帐记载日常收支,帐目清楚,帐实相符,对支出的原始凭证均有承办人签字、庭长核批手续。有的法庭能将凭证装订成册,编号入帐,有的法庭还设置了备查簿,详细记载每笔车辆的修理、加油等费用的时间、地点和数额。通过审计,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同时,该院党组针对少数法庭存在或多或少的管理不规范现象。明确提出要求:一是各法庭虽是内部财务使用帐,但其收支范围必须规范,不能有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二凡是法庭收支的资金项目,均应记录在帐,有帐可查;三是要严格执行院规定的各项车辆管理、招待费管理、伙食费管理等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四是严格按照院规定用好院拨资金,确保法庭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推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文章出处:泰兴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尹明生、汪云成、朱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