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审判-江苏连云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公开审理记事
作者:庄诗嘉 连云宣 发布时间:2010-09-14 浏览次数:1058
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好各种民商事案件,一直是百姓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实行民商事案件公开审判制度,改变了以往办理民商事案件“立案—审理—判决”的单一模式,有效地防止了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暗箱操作”,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法官一个清白”。
近日,连云法院被江苏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工作先进集体”,这是苏北五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案子未到,电话先到”是民商事案件立案审理时常有的事。外地来连云港搞专业装潢的
如何避免“说情风”对法官正常办案的干扰,使说情者无机可乘?如何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等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如何纠正处理审理案件时出现的执法不公?
连云法院通过深刻反思,认为关键环节是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以前不够公开。自2008年初起,该院实行民商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公开调处,在公众面前公开宣判。
实行这项制度后,该院虽然年均实际收结案量增加了25%以上,但实行公开审理后,行政复议、信访的现象不升反降,今年首次实现零投诉、零违纪、零上访的“三零目标”,而且杜绝了不如实立案,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连续3年达70%以上。
去年9月,连云区墟沟街道某社区张某与其嫂沈某因家产分割产生矛盾引发家庭斗殴事件。连云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没有仅就斗殴现象处理相关人员,而是深入调查原因,解决矛盾,从根本上消除纠纷隐患。
法官深入社区召开公开调解现场会,邀请街道司法助理、社区治保主任、民警以及双方亲友等参加调解,以众人形成的公理说服双方当事人,并妥善解决了双方家产分割问题,一起被认为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案件,经过公开调解得到圆满解决。
在公开调解过程中,该院法官始终坚持和谐司法的理念,邀请“五方三单位”人员参与调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摆脱人情案、关系案。过去法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大大改变,进一步认识到办案程序的重要性。个别干警的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得到有效克服,推动了公正廉洁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连云法院院长、法学博士史良成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正是因为巧借民力和社会资源,一批民商事案件在公开审理中才得到了有效解决,不仅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而且赢得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在公开审理民商事案件时,法官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既教育了当事人及其亲朋好友和旁听群众,也大大增强了案件参与人的法制观念,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
连云法院实行公开审理前,文某因生意纠纷与龚某发生争执被殴打致轻微伤。办案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令龚某拘役3个月并赔偿文某的各项经济损失2.75万元。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判决准确。
但文某仍认为对龚某处理偏轻,无理缠访。实行公开审理后,法官选择了一起类似案件,邀请文某前来旁听,给文某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事后他找到法官道歉:“原来我对法律一知半解,不服判决无理纠缠。如今我终于明白自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