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江南明珠”美誉的常州市武进区,向来是个创造奇迹的地方。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武进法院人以敢为人先的气魄铸就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

  面对数量日益增多、处理难度不断增大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身处改革创新前沿的武进法院能动司法,大胆探索,于今年3月在区公安交巡警大队成立全省首家常驻式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并构建法院、公安、保险公司三方联动调解机制,走出了一条便利、高效、低成本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新路子,有力地推进了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逸中在视察该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时给予高度评价,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作出批示,指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是常州市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武进法院首创的“五动五化”新机制对化解此类矛盾探索了一条新路,要求市综治办召集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及时推广。省法院“三项重点工作”专刊专门介绍武进法院的经验做法,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借鉴,不断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推向深入。

  三项保障创新服务平台

  “2003年,武进法院受理的道赔案件仅143件,2009年上升到1849件,增长了近13倍。从2007年起,道赔案件在普通民事案件中的比例突破了30%,跃升至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中的第一大类。除了数量大幅增长外,此类案件普遍面临着审理周期长,与保险公司衔接不畅,案件调解率偏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执行难以到位,受害人涉诉信访突出等问题。”谈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立前的状况,副院长王锡敏介绍说。

  为破解这一难题,院长邰建平强调,要坚持思路决定出路,要以能动司法的新作为不断回应经济社会的新需求。自去年下半年起,武进法院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工作,组织一线法官进行座谈,集中走访区公安局、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多家保险公司,并向部分道赔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通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形成了“创设平台,驻点办公,三方联动,协作共赢”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按照类型化需求、专业化服务的要求,抽调人手组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另一方面,依托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协商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建设,武进法院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倾斜,突出强化组织领导、人员配置、硬件设施三项保障措施,力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提升。专门成立由一把手院长挂帅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建设中的各项事宜。依据道赔案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合理测算人员配置比例,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并与区司法局密切协作,把人民调解工作室机制引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建立诉讼收费系统与电子签章系统,基本形成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处、就地制作裁判文书等“一站式”服务体系。

  三方联动共促纠纷化解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化解道赔案件搭建了一个平台,而法院、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三方联动调解机制的建立,则为化解道赔案件注入了活力。“着眼补救权利人受到的损害,立足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妥善解决,推动诉讼与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正是我们探索建立三方联动调解机制的初衷。”邰建平告诉记者。

  武进法院这个倡议得到了区公安局、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的积极响应。经过座谈协商,三方很快达成了共识,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为便捷高效处理道赔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见》对机构、人员、调解、运作、救济五方面联动作出了具体规定。成立三方联动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分管院领导、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实现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意见》明确了交管部门、保险公司和巡回法庭在处理事故或调解过程中负有相互协助配合的义务。如交管部门做好调前准备工作,包括通知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通知当事人提供涉及调处的相关证据材料,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等。为充分调动保险公司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对道赔案件的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在法律框架下,由三方协商共同制定统一标准。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与全市23家财产保险公司补充签订了行业自律公约,协商解决保险公司之间的分歧,保障了三方联动调解机制正常运行。

  三重优势“催生”四方共赢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感谢法庭为我作出的努力。”8月26日,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吴女士喜出望外地一次性拿到5万多元赔偿款时,对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法官千恩万谢,并专程送去了一面题有“办案神速,为民分忧”字样的锦旗。而被告周先生对案件处理结果也相当满意:保险公司不仅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了理赔款,而且对第三者责任险赔付事宜也一并进行了处理。以上发生的一幕,其实只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所办结的323起案件中的一件。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运行5个月来,一举扭转了以往道赔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程序繁琐、调解率低、理赔困难等不利局面,便利、高效、低成本的三重优势充分显现,取得了当事人、法院、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四方共赢的效果。

  随着大量的道赔案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理,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质效,并带动了其他类案的解决。交通巡回法庭负责人朱杏玉告诉记者,设立巡回法庭以来共受理道赔案件384件、结案323件,调解、撤诉266件,调撤率提高到了82.35%。在所调解成功的案件中,已兑付赔偿款近两千万元,仅有5件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甚至车损险限额范围内直接对受害人作出赔付,减少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再加上启用人民调解工作室大力开展诉前调解,无论是审理或执行案件均出现了下降,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孟金贵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已经在10件案件中垫付了救治费用10余万元。在实行三方联动调解后,保险公司采用集中审核的方式参与调解,无需频繁出庭应诉,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由于统一了赔偿标准,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对保险公司稳健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由于保险公司积极介入调解,也增进了当事人的信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