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率先推行庭审“三同步”
作者:朱? 潘伟 沈峥嵘 发布时间:2010-09-15 浏览次数:1113
“眼见为实。这样的记录过程,让我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院对当事人权利的维护、尊重!”庭审结束,面对打印出的庭审记录,当事人许某很快过目签字。据了解,8月下旬,省法院专门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此前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的基础上,开展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目前省高院所有庭审均已实现“三同步”,该举措促使庭审活动全过程接受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引导广大法官和书记员更加注重提高庭审的质量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