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海峡两岸在医药领域的法律交流,近日,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共同承办的首届海峡两岸医药法研讨会,在泰州成功举办。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95,与出席会议的台湾学者齐聚一堂,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共同探讨医药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此次学术交流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借鉴台湾地区在医药法领域的先进理论和成功审判经验,更好地应对泰州地区日益增多的医药领域法律纠纷,提高自身的司法审判能力。交流期间,与会代表主要围绕“医药行政监管法制比较与借鉴”和“医药法律制度比较与借鉴”两个主题,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讨,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共识。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成出席并致辞。他首先欢迎各位台湾学者的光临,并简要介绍了泰州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他强调,医药学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也引发出许多新型的法律纠纷,法院的审判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台湾地区的医药法发展较为成熟,参加此次会议的台湾学者都是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也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通过此次学术交流活动,能够进一步加强两岸医药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吸收两岸医药法研究的积极成果,更好地为两岸司法实践服务。

 

泰州中院副院长冯毅主持此次学术交流活动,以潘维大为首的台湾学者、南京师范大学的相关学者以及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审判庭长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