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8日至20日,省法院公丕祥院长深入连云港、扬州部分基层法院进行工作调研。公院长先后视察了连云港海州、连云区法院和灌云法院,扬州维扬区法院、江都法院及其宜陵法庭、仪征法院及其马集法庭。
  公院长听取了上述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着重就加强基层法院建设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公院长指出,在基层法院建设和发展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重要。各级法院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更大发展。在基层法院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持依法服务大局的政治方向不动摇,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认真处理好审判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要抓住不放,花大气力、下硬功夫抓好各项审判工作,当前要狠抓以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同时,也要统筹兼顾,抓好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为审判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要认真处理好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法院的工作条件。
公院长还出席了省法院援建的灌云县天平希望小学建校七十周年庆典。
  调研期间,公丕祥院长会见了连云港、扬州两市市委主要领导。两市分管领导陪同调研。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