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行政庭结合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在机关作风建设中,采取上门走访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听取和了解该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公安局等三十个机关单位对行政庭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和廉洁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受访单位充分肯定了镇江中院行政庭近年来公正公平办案,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同时,也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与重点执法部门定期通报、交流相关情况;遇有重大案件提前沟通、协调;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行政机关执法热点和难点,帮助行政执法单位解决执行难和行政诉讼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基层法院执行久拖不结问题的同时,明确市中院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标准;帮助行政机关开展业务培训,方便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
  针对意见和建议,镇江中院提出了五项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建立座谈会制度。每年举办一到两次座谈会,邀请重点执法单位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主要通报信息,交流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情况。
  二、建立联合研讨制度。每年通过联合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协助行政机关研究解决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问题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疑难问题。
  三、建立工作咨询制度。及时、准确地答复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问题及行政执法中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在依法加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监督的同时,努力做好日常咨询服务。
  四、组织旁听案件制度。每年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一至二件典型案件庭审。通过旁听案件,使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对行政诉讼的感性认识,更好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实行一案一反馈制度。制作行政案件反馈表,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结后,都要填写反馈表,将案件中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行政机关。
   
  
文章出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