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助青海培训法官
作者:朱 ? 何 英 发布时间:2010-09-19 浏览次数:1098
研修班的培训教学等组织工作由江苏法官学院具体实施。江苏高院党组和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培训前江苏高院即组织专人前往青海法院考察调研,征求意见,及时拟定教学方案,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安排省高院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院、庭长授课。授课中,开设了刑事证据审查认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江苏的实践、聚众斗殴犯罪、职务犯罪等多个专题讲座。结合培训人员分别来自青海三级法院的特点,培训期间,安排学员到江苏基层法院观摩庭审,与南京中院、扬州中院法官及南京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进行司法审判座谈交流。
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和交流座谈,实现了江苏,青海,东西部法院间司法资源共享、审判经验交流,同时增进了两地法官的联系与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