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电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东部地区法院支援西部地区法院的工作要求,91118日,江苏省法官学院与青海省法官学院共同举办青海法院刑事高级法官研修班,对青海三级法院57名院庭长进行了刑事审判业务培训。

 

  研修班的培训教学等组织工作由江苏法官学院具体实施。江苏高院党组和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培训前江苏高院即组织专人前往青海法院考察调研,征求意见,及时拟定教学方案,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安排省高院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院、庭长授课。授课中,开设了刑事证据审查认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江苏的实践、聚众斗殴犯罪、职务犯罪等多个专题讲座。结合培训人员分别来自青海三级法院的特点,培训期间,安排学员到江苏基层法院观摩庭审,与南京中院、扬州中院法官及南京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进行司法审判座谈交流。

 

  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和交流座谈,实现了江苏,青海,东西部法院间司法资源共享、审判经验交流,同时增进了两地法官的联系与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