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强势推进执行“两项活动”
作者:朱敏 发布时间:2010-09-21 浏览次数:1102
20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两项活动”推进会,省法院副院长胡道才讲话,对“两项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针对“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执行痼疾,切实解决不当程序终结问题,切实提高委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在解决实际问题,破解执行难题中强势推进“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法院、各市中院分管院领导、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局长、全省“两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
2008年11月开展执行清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清理执行积案、化解执行信访、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列入清积范围的8千余件有财产执行积案全部清执;3730件六类重点案件全部清执;18万余件无财产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省法院将通过完善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履行制度执行力,全力推进“两项活动”。将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落实终结案件合议制和审批制,程序终结案件必须由执行局长和分管院长统一管理和审批。凡2010年上半年程序终结结案率超过19%的法院,以后该类案件审批权限全部上调一级,由省法院和各市中院执行局负责审批。全省法院要建立健全委托执行案件登记考核、跟踪督办制度,委托法院要对案件进行跟踪了解,及时督促受托法院尽快执行。长期未结的省内跨地区委托案件,省法院将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中级法院交办。所有受托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审批权限全部上提一级,由省法院和中级法院执行局负责审批。
会议要求,9月底前,全省各级法院委托执行案件清理率必须达到60%以上,确保我省委托执行案件数据准确,执结率较高,在全国法院处于先进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