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建成低碳综合审判楼
作者: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0-09-24 浏览次数:1129
9月22日,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正式落成,这也标志着这一具有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功能的示范建设项目开始正式并网发电。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建设审判综合大楼过程中,将低碳经济理念引入审判综合楼建设,充分利用审判综合楼的主楼、裙楼屋顶以及主楼南侧外立面的玻璃幕墙,采用平面与立面相接合的方法,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在主楼南侧面的2000平方米的玻璃幕墙光伏系统建设中,该院注重节能与减耗并重,采用国际先进工艺把晶硅太阳能发电组件安装到中空玻璃中,较完美地把玻璃幕墙与光伏幕墙的功能结合到了一起,既满足了发电需要又节约了建筑材料。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约18万千瓦时,设计寿命25年,累计发电量将达到447.5万千瓦时。
在这座建筑风格新颖、法律文化氛围浓厚的审判大楼现场,该院院长高国华介绍,这座审判综合楼为地下1层、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13730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该大楼建成后除提供自身照明、夜景灯光等自用电外,多余部分就地输入低压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将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全额收购所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