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罪人,今年已70多岁了,服刑期满后本来无家可归,但法院和监狱能够协调让我进乡敬老院生活,我真是做梦都不敢想啊。”近日,在江苏省洪泽湖农场,即将出狱的原服刑人员费某面对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的教诲和关怀,感动得泪水涟涟。

  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矛盾纠纷化解为指针,宿迁中院不断延伸减刑假释案件审判监督职能,创新审理机制,使服刑人员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人文关怀。该院每年定期到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面对面教育。对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审理案件由原来的每年四批次改为六批次。法院还选择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到监狱集中听证审理,进一步提高了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改造积极性。

  对于年老、多病或家庭发生特殊变故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经协调监狱方面可破除常规,随时将材料报到中院,法官及时按法律规定办理假释手续。今年年初至今,已有四位年过七旬、身体多病的服刑人员被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