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徐州中院根据省院《全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扎扎实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截至今年六月底,该院抽查了569件案件进行评查,评阅法律文书3129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徐州中院一直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的案件管理办法,2003年8月,制定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在审判监督庭设立案件质评组,负责对本院审结的各类案件及法律文书的评查,并规定了评查案件的范围、程序和评查结果的使用,并从各业务庭抽调了3名业务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审判人员组成质评组,负责案件评查工作。院领导多次强调,案件评查工作是衡量法官业绩、考核法官综合素质和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工作和日常工作,各业务庭都要重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以解决案件质量和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院长根据评查报告,每季度在全院大会上进行讲评。
  二、完善制度。根据该院制定的《关于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若干规定(试行)》,评查组成立后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实施细则》。省院《关于建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该院根据省院《全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本院原有办法和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使该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规定与省院《实施办法》相一致,并结合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奖惩办法》。
  三、坚持原则。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通报到具体案件,通报到具体案件承办人,并根据本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评出优秀法律文书20份,优秀案件12件,给予奖励,上述奖惩措施的实施,在全院形成了激励机制。
  四、加强指导。质评组对法律文书、案件的评查坚持每月通报一次,对发、改案件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从2003年10月至今已编撰五期《案件质量评查信息》,并上网公布。
  五、抓好基层。徐州中院于2004年1月初组织全市各基层法院相关业务庭进行了培训,提高对案件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基层法院尽快成立质评机构,落实质评人员,完善措施,把案件评查工作抓实抓好。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已全部成立质评机构,并已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