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高院26日在宁举行“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宣传日活动。记者在活动上获悉,全省法院2009年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达1690件,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17倍。

  至2009年年底,我省共有12个地级市明文规定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作为一项制度,纳入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泗洪等47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超过80%,南通、宿迁、扬州、连云港、常州、苏州等6个省辖市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