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类案审理有名气 南通经验在沪交流
作者:张军华 发布时间:2010-09-28 浏览次数:1085
“南通中院的《指导意见》导向正确、尺度精准、高度务实,通过规范类案审理,将对建筑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近日,在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和《建筑时报》社联合举办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挂靠经营、转包、违法分包等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南通中院周凯审判长向与会建筑业和法律界人士作了“实际施工人对外从事商事行为引发纠纷责任认定问题的法律适用”的专题讲座。会议组织者对南通中院规范建筑行业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今年7月,南通中院出台《关于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对外从事商事行为引发纠纷责任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后,省法院对南通中院的这一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指导意见》在规范和处理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方面具有推广价值,并通过《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简报》予以全文转载。《指导意见》不仅在规范本地区类案审理上取得显著成效,而且对建筑行业规范经营管理模式和方式发挥明显引导作用,影响力超出地方波及全国,引起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