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大作风效能建设力度,今年下半年开始,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实行周查月报制度,强化三项监督,以检查促整改,努力形成以公正廉洁为荣、以勤政为民为荣的良好风气。

 

  吴中法院由院领导轮流带班,每周安排一名中层干部、一名纪检监察部门干警组成三人检查小组,以窗口服务、庭审纪律、工作纪律、车辆使用及相关工作作风为重点,对全院工作各部门、各环节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如实登记,每月末进行汇总,对干警不规范情况在全院实名通报。对在检查中发现并经核实的干警不规范情况根据规定纳入质效考核,并作为本人工作绩效表现予以记载;情况严重的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更为严重的,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及相应处罚。

 

   为加强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吴中法院还实行了三项监督即加强自查监督,通过周查月报、每季度队伍分析会等,认真检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情况。加强当事人监督,向每案当事人发放《司法服务满意度反馈表》,当事人可就法院干警接待态度和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社会监督,该院将监督触角延伸到“院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召开座谈会,聘请外单位人员担任法院形象监督员,发动人民陪审员对法官工作进行评议等,充分听取各界评议与监督意见。

 

   实行周查月报制度和作风效能三项监督机制以来,该院作风明显好转,当事人满意度达到100%,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今年来,该院未收到干警廉政方面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