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清理执行积案保质保量
作者:韦 炜 发布时间:2010-09-30 浏览次数:1049
本报讯 江苏省苏州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快结案、结好案、常清理”的执行理念,完善执行机制,办实事、重实效,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苏州市两级法院列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清理范围的有财产积案733件和无财产积案11018件,均全部清理完毕,执结率为100%。
苏州市两级法院努力做到“执行、结案、清案”三项管理无缝链接,最大限度控制积案基数,确保清案目标的可控性。他们加强节点管理,完善催督办措施,实行在办案件“每天一过问、三天一排查、一周一督办”制度,确保快执快结。建立了清案快速反应机制,至今已通过快速反应指挥中心获取财产线索146次,执结案件89件。同时,着力压降中止执行案件的数量,严格控制此类案件存量。为做到日常清老案和专项清积案相结合,他们要求每季度清理案件底数不低于老案总数的10%,并组织专人例行检查。
为保证执行质量,苏州中院每季度对基层法院10%左右的案件进行随机复查,针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个别法院滥用程序终结方式结案的新情况,适时组织专项复查,明确改进措施。与此同时,苏州两级法院加强清案自查工作,按照统一的结案标准和检查表进行一案一表自查,由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签字确认案件是否合格,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他们还认真开展清案工作“回头看”活动,将工作重心由提高清案的执结率转到提高案件的合格率上来,以确保每件案件都经得起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