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大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04-07-27 浏览次数:1620
200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2004]121号《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1998年以来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此,省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公丕祥院长为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审监庭设立办公室,由审监庭具体负责对全省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日前,根据大检查领导小组部署,审监庭下发了贯彻最高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大检查的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减刑、假释大检查活动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检查活动,是进一步贯彻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维护司法公正,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的有力措施,其意义重大,是今年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各中级法院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通知要求,各中级法院要严格按照省法院大检查工作的安排,按期完成学习部署、自查、抽查、整改四个阶段的工作,并自今年8月至明年3月,每半月将开展大检查的阶段性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书面报告省法院。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审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