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
作者:张宽明 发布时间:2012-10-08 浏览次数:1037
法治兴则社会和,基层稳则全局安。自2009年5月开始,江苏省苏州市两级法院在辖区启动“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这项活动是由苏州两级法院与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确立共建关系,发挥各自优势预防化解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社会管理创新举措。活动开展至今,全市两级法院依托410余个“和谐共建”平台,科学整合资源,发挥基层组织和法院整体合力,大力创新完善基层纠纷预防和化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联合基层、强化协同、长效运作的纠纷防范化解新格局。吴江区人民法院和虎丘区人民法院着眼基层矛盾纠纷现状,因地制宜,探索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
未雨绸缪
敏锐的“预警”触角
今年初,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震泽人民法庭发现,有一个村的7户村民在同一周内到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案件的真实性让人怀疑。经调查,原来有传言该村即将要拆迁,来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夫妻离婚分成2户人家,拆迁时就能获得更多的建房土地和补偿款。
了解情况后,法庭及时将上述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震泽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刻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该村解释拆迁补偿政策,并告知“假离婚”不能让他们获利。法庭的及时通报,政府的有效应对,防止了虚假诉讼的发生,起到了及时的预警作用。
潜在的危机被顺利化解,带来的思考却并未停止。在随后的一次党组会上,“假离婚”现象成了重点讨论的议题,一个大胆的设想逐步形成:对矛盾纠纷的风险进行预估,及时提出应对方案,防止矛盾发展。
4月27日,吴江法院“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正式在4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
“上医治未病,矛盾纠纷的化解最关键的是未雨绸缪。”吴江法院院长金玉平向记者谈起设立预警中心的初衷。预警中心建立了一整套外部搜集和内部排查体系,通过多种渠道,对在排查、审理、调研中发现的大量矛盾纠纷进行归纳,转化为准确的反馈信息,并采用紧急信息及时通报和一般信息定期通报的方法,提醒相关部门及早做好预防化解工作。
4个法庭每季度向辖区党委、政府发布诉情季报。记者采访时正赶上该院盛泽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在准备今年第三季度的通报材料,该庭庭长张荣坤告诉我们:“每个月我们都会向党委、政府通报一次当月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每三个月通报一次阶段性案件受理及化解情况。”“通报让我们对辖区的维稳情况掌握得更透彻了。”七都镇党委书记查旭东高度评价了法庭的这一做法。
预警中心取得了预估的成效,已有12件可能激化的纠纷被成功化解。
同心协力
紧密的“共建”网络
今年5月,吴江区七都镇一户人家为翻修屋顶,请了当地的一个包工头,包工头又雇用了几名工人,其中一个已经63岁。施工时,这名工人不小心从屋顶上翻落下来,当场死亡,死者家属向房主和包工头索赔。因房主和包工头之间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各持己见,经多次协商未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震泽人民法庭迅速联手七都镇派出所、司法所组成联调组,积极努力做好当事人工作。仅用了半天时间,纠纷就得以顺利调解。
这是联调工作机制及时启动产生的效应。今年3月,吴江法院所属的4个法庭主动联合镇派出所、司法所,挂牌成立“两所一庭”联调中心,集中力量调解矛盾纠纷。
联调中心每个工作日都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轮流驻扎办公,开设“专家门诊”,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提供调解服务。该中心每月均对受理纠纷进行“会诊”,集中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三部门的“专家”还以联调中心的名义定期深入社区、村委、企业进行法制宣传,以“巡诊”方式解答法律咨询。
半年来,联调中心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多件,成功率达95%以上。该中心的运作得到辖区百姓的认可,群众遇到了矛盾纠纷很愿意走进联调中心。在这里,有“专家团”可以随时答疑解惑,能“一站式”化解纠纷,不用花一分钱就能享受到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为将效应扩散得更广更深,该院拓展思路,首创“五点五员”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即以诉讼服务站为基点,在全区9个镇和部分社区、村居、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点、巡回审判点、固定接访点、法官联系点和法制宣传点,借助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专业咨询员、审判监督员的力量与优势,将更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
四方协同 快速化解道赔纠纷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赔难”愈发严峻。如何第一时间化解纷争?如何提高事故理赔效率?如何避免“同案不同价”?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经过不断探索,于2010年3月与区交巡警大队、区司法局、苏州市保险协会共同出台《关于协调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机制的工作意见》,构建起“四方协同”机制。
“肇事车辆竟然是借的,司机跑了,车主又不肯赔,当时真害怕拿不到一分钱。”戈大姐说,“没想到现在没花一分钱诉讼费就拿到了赔偿款,还有部分商业保险赔偿。”
戈大姐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撞,应负事故全责的肇事司机弃车逃跑。交警费力找到的车主却说只是出借车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戈大姐一边接受治疗,一边为高昂的医药费苦恼不已。今年4月,戈大姐出院后就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起诉,要求车主赔偿自己100万余元。法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四方协同”机制。交警为戈大姐计算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金额;司法局驻庭专职调解员以“老娘舅”身份主持调解;法官努力说服车主和保险公司预先垫付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开通快速理赔窗口,第一时间定损赔付。通过四方共同努力,案件很快得以调解结案,戈大姐拿到了车主和保险公司的50.5万元赔偿款。
“四方协同”以来,虎丘区98%以上的道赔事故均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3年来,仅有630件此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其中86.51%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4.61天,案件自动履行率超过95%。该机制荣获2009至2010年度“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创新成果奖”。苏州市保险协会秘书长张爱华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提前介入事故的早期理赔,省时省力减成本,全市所有交巡警大队都应推广'四方协同'机制。”
六方联动 劳资矛盾零激化
加班时的用餐时间算工作时间吗?“三班倒”工作方式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吗?什么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这样的问题一度曾困扰苏州市虎丘区的企业和劳动者,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判的标准又不尽相同,劳动者不得不多方奔走讨要说法,有的劳资矛盾在此过程中不断升级,影响到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虎丘区人民法院敏锐意识到该情况的严重性,积极加强同区社保、公安、司法、工会和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于2009年10月联合出台《关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机制的工作意见》,通过统一裁量尺度,加大调解力度,构建多元化工作机制,优质高效地化解劳资纷争。
今年6月,辖区内某担保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拖欠员工数月工资,数十名员工多次讨要未果,激愤之下集结起来封堵公司大门,一度态势十分紧张。法院收到多名员工的诉状后,及时在联席会议上通报情况并启动“六方联动”机制。虎丘区公安分局和信访局密切关注企业及员工的异常动向,虎丘区社保局查清核实欠付工资和社保金的数额和期限。工会、司法局、法院从不同角度进行协调,一方面稳定员工情绪,引导其理性维权,另一方面与企业负责人协商谈话。经过多方协同努力,员工与企业均稳定了情绪,齐聚法院设在区人才市场的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开展庭前调解。法官和仲裁员提出了多套协调方案,并详细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得失,最终使员工与企业达成了调解协议。
“六方联动”机制运行近3年来,快速化解类似这样的群体性劳动争议、避免矛盾激化的事件11件,涉及600多人次。今年1至8月,虎丘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0件,其中139件以调撤方式结案,调撤率达92.67%。“六方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了劳资矛盾零激化,辖区内的劳资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该院的“六方联动”机制已在苏州全市推广,并逐步推向全省。
八员模式 内外互动源头治理
基层法院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法院、法官职能如何延伸,如何有效对接基层法治需求?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燕仓说:“我们一直在探索!”
今年3月,该院推出《关于建立“八员”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强调法官做好法律服务员、纠纷预报员、矛盾消防员、法治基建员。对内,“四员”角色转变,打造一支“接地气”的乡土法官队伍。对外,聘请社区矛盾纠纷协理员、机关行政协调联络员、媒体特邀民意沟通员、乡镇青年法官教导员。通过内外互动、联络协调、民意沟通、人才培养,让法官与基层管理者互助互益,搭建法院与基层的连心桥,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今年以来,社区矛盾纠纷协理员先后向法院通报矛盾纠纷隐患23件,协助法院诉前化解纠纷47件;法官与机关行政协调联络员召开座谈会2场,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7次;媒体特邀民意沟通员组织报道法院工作16次;青年法官进基层接受司法实践导师指导37次。该模式受到基层、有关行政机关的好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批示称“这一经验值得全省各地法院学习借鉴”。
出谋划策
及时的“建议”机制
在桃源镇,有不少企业从事化工废桶翻新业务,很多地下小作坊为节约成本,在清洗旧桶时随意排放含毒污水,一度严重破坏了环境,对百姓生活产生影响。2011年上半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展开专题调研,通过实地勘察、听取民意等方式,最终形成《关于促进太湖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对重大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工商部门及时取缔非法作坊等司法建议。
法官们还利用休息日深入桃源镇青云社区等地,组织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专题法制宣传,以典型案例说法析理。据吴江区环保局反映,当地有关污染问题的投诉明显减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司法建议成为吴江法院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的重要方式,也成为该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2011年以来,该院已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43条,大部分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应和有效落实。
今年2月,该院针对近年来连续受理多起行政机关非诉审查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先行催告。建议发出后,法制办非常重视,立刻发出通知,对行政执法的催告程序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吴江法院还积极将司法建议运用到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热点问题上,真正成了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苏州市副市长、吴江区区委书记徐明批示赞扬法院“工作主动,措施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