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增强媒体对法院审判工作报道的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109日上午,徐州市鼓楼区法院邀请徐州电视台、徐州日报社等媒体记者到法院旁听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庭审。带队的徐州电视台新闻部主任高宁作为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了案件的审理。

 

这起案件的原、被告分别为城郊租赁房屋的房主和房客,今年127日,因夜晚关闭院门琐事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撕打致伤,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余元;庭审中双方均列举相关证据,对自己的责任避重就轻,各执一词、各说各理。法官针对双方的文化程度和诉讼能力进行了明晰的法律解释、争议焦点归纳和诉讼引导;因有关证据尚需进一步查实,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案件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媒体记者召开了座谈会,记者们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对法官兼听则明,去伪存真、公平公正的审理作风和思维缜密、逻辑严谨、镇定驾驭的审判风格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还表示作为新闻工作者在行使舆认监督权的同时,也要学习法官客观公正的精神,兼听则明、深入了解,客观报道,给受访当事人平等话语权;对于司法活动的报道要牢牢把握正确的司法宣传舆论导向,从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出发,努力当好社会舆论的引导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鼓楼法院孙光院长表示,法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要执行好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制度,主动、及时征求新闻媒体的意见,建立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之间既符合审判工作特点、又尊重新闻活动规律的合作途径,营造有利于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舆论氛围。

 

法院还与媒体记者达成了典型案件报道、优秀法官宣传,重大宣传活动等,商请新闻单位参加,共同研究策划的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