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让廉洁司法成为自觉行动
作者:赵兴武 发布时间:2010-10-12 浏览次数:1206
江苏省南京市两级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把公正廉洁司法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先后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像玄武法院推行的初任法官导师制度、鼓楼法院开展的“十廉”活动、雨花台法院建立的百米廉政文化长廊等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玄武——
导师制:助青年法官成长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结合实际,把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作为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推行初任法官导师制度,不仅加速了青年法官的成长,也促进了法官队伍整体司法能力的提高。他们的做法,日前被江苏省高院推广。
审判现实催生导师制
近年来,有个现实难题一直困扰着玄武法院领导:该院受案数逐年递增,5年翻了一番,2008年的受案数突破一万,而审判一线的法官仅有51名。在这些办案法官中,近几年来通过公务员考试新招录的初任法官就占20%以上。为消化审判人少案多的矛盾,这些新招录的大学生经过1至2年的时间锻炼就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这些从校门进院门的青年法官虽然法学理论功底比较扎实,但缺乏审判实务和技巧,司法实践能力与审判现实存在较大差距。
过去,一名书记员晋升为审判员,需要在审判岗位经过4至6年时间的实践锻炼,而现在的过渡锻炼仅为1至2年,虽然各级法院加大了岗前培训的力度,但仅限于诉讼程序和法律规范层面的学习,裁判思维、审判技能、群众工作等一名法官必备的知识能力远未涉及。如何帮助初任法官尽快从法学理论知识向司法实际能力过渡,加快青年法官成长的速度,成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个现实课题。
现实使玄武法院催生一项制度。他们经过调研,从2009年开始推行初任法官导师制,选聘资深法官担任初任法官导师,实行“一对一”、“手把手”的传帮带,努力缩短青年法官成长周期,帮助其尽快适应审判岗位需要。
用制度保障导师制实施
何俊是该院锁金村法庭的一名资深法官,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曾荣获本院“五好法官”称号。这次,他与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考入法院的青年法官李伟双向选择,并经院法官考评委员会严格考评后最终确定为“师生”关系。
推行初任法官导师制,导师是关键。该院有着严格的导师选聘制度。担任初任法官的导师必须要有十年以上的审判经历;获得本院“五好法官”称号或现任庭长、副庭长;作风优良有着良好的群众口碑并通过院法官考评委员会的考核等“硬”条件。
导师确定后,还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他们规定,导师对初任法官的系统培养限期为三年。其工作职责和方法是对初任法官实行“一对一”帮助和指导,内容包括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调解技能、审判实务研究等;初任法官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导师担任审判长;初任法官承办案件的判决书由导师审核、签发。三年培养期结束,初任法官的综合能力应达到本院“五好”法官的条件,取得晋升审判员的资格。
与此同时,他们还建立了初任法官导师考核激励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对担任初任法官导师的法官,在“五好法官”评比时对职业荣誉项考评中加分;发放导师津贴;被指导的初任法官实现培养目标给导师加分;被指导的初任法官案件发生问题或发生廉政问题,适情在考评时扣分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和导师津贴等。这些措施,有效调动和激发了导师工作的积极性。
变“一帮一”为“一对红”
青年法官石顺光师从资深法官刘立柱。刘法官除了对他的庭前准备、庭审驾驭、调解指导、疑难分析、文书制作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外,还创设了案件前置审查指导表,即对“学生”新收的案件,由导师首先审查材料,共同分析案件难点和审理思路,并以一案一表的形式具体说明;“学生”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将案件审理的情况向导师反馈。通过“案件前置审查表”这一载体,使指导工作明确、清晰、案件重点突出、责任分明。一年中,导师先后传授司法理念和办案技巧25次,指导庭审30次,指导了“学生”承办的全部诉讼案件,审核了所有的判决书。在刘法官的精心指导下,石顺光的审判业务技能迅速提高,全年完成收结案比100%,其中案件调撤率达到64.5%。被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导师刘立柱在院不久前的竞争上岗中,晋升为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初任法官石顺光与导师刘立柱的业绩表现仅是该院首批产生的6对“师生”的典型代表。据该院法官考评指导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初任法官导师制实施一年多来,初见成效。
鼓楼——
十廉:让廉洁随身随心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开展“十廉”活动,并以此为载体,推动公正廉洁司法取得良好成效。他们的做法被南京市中院推广。鼓楼法院开展的“十廉”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挂“廉言”——
在办公楼楼道设置宣传版面、张贴廉政标语,在办公室、会议室悬挂廉政书画,在干警办公桌摆放廉政台历,制作廉政书签,设置有廉政内容的计算机屏保等,并将干警的廉政承诺书附照片经统一标准格式制作后上墙公示,以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建“廉室”——
购买廉政书籍充实阅览室廉政书籍专柜,供干警阅读,形成读书修德、以德律己的风气。
创“廉刊”——
编辑《纪检监察简报》,印发党纪政纪法规,交流廉政建设经验,发布反腐倡廉信息。选登干警廉政心得体会、廉政学习笔记,选载腐败分子忏悔录,为干警廉政学习提供平台。
设“廉栏”——
发挥该院局域网“廉政时空”栏目的功能,摘登格言警句、违纪违法案例以及干警创作的廉政故事、廉政诗歌、廉政散文和廉政格言。
通“廉电”——
保证对外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全天候畅通,每季度做一次投诉举报情况的分析和通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重大节日通过手机、网络向干警和家属发送廉政格言警句和廉政规定提醒。
听“廉课”——
通过采取中心组学习、专家授课、电化教学、报告会、座谈会、组织观看典型案例警示片以及背诵名言警句、落实提醒诫勉谈话制度等措施,开展以“看警示、记警句、敲警钟”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
办“廉赛”——
组织干警开展以“心系群众、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引导干警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展示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
唱“廉戏”——
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创作廉政文艺节目,开展廉政文艺演出活动。通过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典型示廉、励志明廉、警示省廉教育,引导干警在活动中益智养廉。
游“廉线”——
组织开展红色旅游活动,把廉政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警了解革命历史,弘扬革命传统,自觉培育新时代艰苦创业、廉洁自律的革命精神。
健“廉制”——
监察室加强与审管办、审监庭的联系,重视对承办法官审判作风的监督;对案件涉及程序问题及超审限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对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实施跟踪监管;对强制执行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加大对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的监督,防止拖延审理等影响司法效率的问题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雨花台:建百米廉政文化长廊
雨花台法院建立百米廉政文化长廊,促进廉政文化建设。“长廊”的内容涵盖书法、篆刻、绘画、摄影等,彰显了法院廉政文化的深厚底蕴;注重正向引导与反向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教育鼓舞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干警算清廉政账,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该院还积极创新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读廉书、看廉片、听廉课、唱廉歌、发廉信、评廉事等活动,寓教于乐、教化于心,营造春风化雨、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
白下:细化廉政考评办法
白下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创建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示范单位实施办法》,对创建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的内容分为党风廉政教育、廉政守律、作风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等四项34条。创建工作实行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对创建工作突出的部门,由纪检组、监察室和政治处共同汇总上报院党组研究确定为当年度“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示范单位”。
六合:干警严把“八关”
六合法院在对干警进行廉洁守纪教育中,要求干警严把“八个关”,增强控制和约束自己行为的能力。这“八关”是:把住“交友关”,亲君子、远小人;把住“小节关”,不以恶小而为之;把住“说情关”,正确处理好原则与感情的关系;把住“初次关”,拒腐防变关键在于慎始;把住“节日关”,筑牢思想防线;把住“家庭关”,不在子女升学、就业、生日等时机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把住“自查自纠关”,打消侥幸心理,坚定悔改心理;把住“思想关”,加强党性修养,强化主观世界的改造。
建邺:十年零违法违纪
建业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抓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效果,该院一是与全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各庭(局)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形成领导分工明确,各级职责清楚,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政电子档案制度,建立法官亲属从业情况申报制度。三是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进行监督,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四是进一步落实人员出差登记备案制度,对出差人员进行全程跟踪,并适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坚决杜绝“三同”现象的发生。五是完善廉政监察员、特邀咨审员制度。对廉政风险点适时查找、分析,做到廉政风险早发现、早防控、早解决,把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