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作者:陈向东 张军华 发布时间:2010-10-14 浏览次数:1092
10月12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在海安县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斌到会并讲话,南通市副市长沈振新主持会议,南通中院院长马志相作主题报告。南通市人大、政法系统有关领导,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南通中院中层以上领导和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公丕祥充分肯定了南通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长足发展,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他指出,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有力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
公丕祥要求,人民法庭不同于一般的审判部门,既有司法职能又有社会职能,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广陈燕萍工作法,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要切实提高法庭管理水平,明确人民法庭审判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考评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工作;要加大对人民法庭工作的保障力度,积极探索人民法庭经费保障新途径,继续加强人民法庭硬件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