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期,丰县法院结合重点司法制度专项检查活动,从审判管理的工作细节入手,认真对照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自查,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制定方案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力度。

一是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审判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并就实施规范和加强审判管理专门召开会议,确实提高每位干警对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认识;规范审限跟踪管理,对所立案件分类填写《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做到一案一表,随案填写,由立案庭负责跟踪检查;规范案件审限跟踪,对有超审限迹象案件实行提示、催办制度,有效避免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规范审务公开机制,完善审务公开制度,公开案件立案、审判和执行程序;规范审委会的工作职责,把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放在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上;注重听取刑事案件、执行、、案件评查、观摩庭审、审判管理和业务建设汇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二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新调整了审判、执行考核领导小组;修订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设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由审委会成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专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提高了评查层次;坚持每月对各审判庭所办的案件逐案评查,从程序、实体、裁判文书、卷宗处理等方面评定案件质量等级,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专项执法检查制度,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查找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是加大审判责任追究力度。重新制定了《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审判庭以及院长、庭长、审判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强化了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带头审理疑难、新型和社会各界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对案件审判和裁判文书实行了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和分管院长层层把关制;加大了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审判责任人员、违法执行责任人员和案件差错责任人员,根据对责任人认定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分别给予处理。

四是完善质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细化管理,量化考核的要求,建立审判质效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坚持以量化考核为主,把“十率”作为考核重点,即:案件结案率、裁判正确率、当庭宣判率、案件执结率、案件上诉率、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抗诉率、法律文书合格率、案件调解率、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实行了每月统计一次、分析一次,以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修改和完善了《审判执行常态分析与考核办法》。每月根据各部门结案数与全年任务数的比值制成审判执行工作排序表予以公布,并作为考核审判人员业绩的主要依据。

五是建立审判管理通报制度。每月25日前,对全院收结案情况,审判人员个人办案数,判决率,调解率,撤诉率,实际执行率等进行动态分析,向全院干警通报;每月25日,通报当月涉诉信访案件数,息诉案件数,息诉率,对未能息诉的案件及时通报原因及正在采取的措施;对当月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送达、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相关庭室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