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至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到江苏,就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调研。
  8月11日上午,曹建明常务副院长听取了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关于江苏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对本省法院工作特别是基层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会议精神,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以基层建设为切入点,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在充分肯定肖扬院长工作报告的同时,在决议中专门提到要求最高法院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在这次基层建设会议上,罗干同志、肖扬院长把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工作进一步上升到整个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个高度,要求我们把这项工作抓好。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把基层建设抓好。在抓好法院基层建设的同时,我们也要好抓高、中级法院自身建设。这两者是一致的。中央领导、最高法院提出要抓好基层建设,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是以大家关注的基层建设为切入点,提出了法院建设的普遍性问题,包括司法理念问题、司法权威问题,以及一些长期以来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深层次困难和问题。罗干同志把加强法院基层建设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提出司法权威就是党的权威,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这些不仅是针对基层法院的,也是针对各级法院的。因此,我们要以党中央关注、社会关注的基层建设为切入点,努力解决一些更加深层次的问题,从而带动整个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有利时机,抓好法院基层建设。这次会议普遍反映开得很成功,尤其是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从战略的高度全面论述了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以及如何解决法院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会议结束后,各地普遍高度重视,基本上都向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各地省委主要领导基本上都就加强人民法院工作、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以不同形式下发了文件。江苏高院在加强法院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方面面临着更好的机遇,因为不仅有最高法院这个会议,而且省委高度重视法院工作。省委前不久召开了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长、分管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到会或发表讲话,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分别从不同角度,就如何支持人民法院工作,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进行表态发言,省委还下发了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这不仅在江苏是第一次,实际上在全国也是第一次。我们要紧紧抓住中央领导同志就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发表重要讲话这样一个机遇,扎扎实实地把法院工作搞上去。要按照肖扬院长再三要求的那样,不要以现在的工作为满足,要利用这个机遇,抓住法院发展、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创更好的工作局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是这些年来人民法院工作非常重要的一条经验。罗干同志、肖扬院长反复讲,在接受党的领导方面,我们越自觉,工作就越主动,法院建设上就越有坚强的保障。
  第三,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人民法院建设除了需要党委的重视、关心外,还有更多的工作需要我们自己去做。肖扬院长提出的“683”工作要求,是最高法院党组根据这些年来法院基层建设实际提出的当前加强法院基层建设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各地法院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江苏高院对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是做了认真研究的,提出的“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以及确定的四个重点调研课题,都抓住了基层建设的关键。如果江苏高院按照这个思路,加大力度,采取措施,完善机制,全省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希望江苏高院进一步按照中央领导和肖扬院长的要求,紧紧依靠省委的领导,紧紧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开创新的工作局面。江苏省委提出“两个率先”,江苏法院的工作也要做到率先,为全国法院起到更好的表率作用和导向作用,从而推动整个法院工作向前发展。
  在苏期间,省委书记李源潮,省委副书记、省长梁保华,省委副书记张连珍,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等省领导会见了曹建明常务副院长一行。
  曹建明常务副院长还深入扬州法院、常州法院进行调研,听取了扬州中院、常州中院关于加强法院基层建设以及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视察了仪征法院马集法庭和新城法庭、江都法院以及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及卜弋法庭。扬州、常州两市市委主要领导也分别会见了曹建明常务副院长一行。
  省法院院长公丕祥,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孙华璞,最高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鲍圣庆,以及扬州、常州市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同调研。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研究室